國際設計協會

國際設計協會

國際設計協會,屬於國際非贏利性組織,其目標是促進設計行業國際化、信息化以及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基本介紹


協會名稱:
中文名稱為國際設計協會,英文名稱為International Design Association(簡稱IDA)。
協會性質:
國際設計協會屬於國際非贏利性組織,其目標是促進設計行業國際化、信息化以及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協會宗旨:
本會遵守各國當地政府法律、法規,按照國際慣例和規則,充分利用社會各界有利資源,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聯合國際設計相關組織,為促進並規範各國設計業的發展,培養國際型優秀人才,提升設計行業標準化、系統化、科學化管理而進行全面的綜合服務。
協會業務:
協會將為會員提供各種學術、技術交流、研討以及國際信息交流、新產品開發以及舉辦國際性技術交流講座、產品展覽展示、促進國際間的合作交流與技術進步,並通過國際性會議研討、高級遊學研修,促進設計藝術的發展。
協會為培養高級設計專業人才,在中國建立“國際註冊設計師培訓基地”,並按照IDA培訓考核批准頒發國際註冊設計師執業資格認證,培訓基地必須是經當地政府批准的法人企業和社會團體。
會 員
本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和專業會員:
專業會員入會須知:
1、從事設計類行業的工作人員或管理人員;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並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3、從事設計專業或相關設計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國際設計協會(IDA)頒發的執業資格認證都可註冊成為專業會員;
5、填寫專業會員登記表,經秘書處核准,可成為專業會員。
團體會員入會須知:
1、從事與設計工作相關的生產經營團體;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並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3、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
4、團體會員須取得工商登記執照或法人地位;
5、填寫團體會員登記表,經秘書處核准,可成為團體會員。
本會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秘書處批准予以退會
1、嚴重違反本章程規定;
2、嚴重損害行業利益。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享有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2、參加協會組織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研討會及其它學術討論會;
3、參加協會組織的論壇展覽、信息交流、教育培訓、經濟評估、電子商務、考察等各類活動;
4、通過協會與企業界及學術界建立工作網路,增進會員之間聯繫與合作,謀求共同發展的權利;
5、享有在協會及合作網站內發布企業信息及企業招聘信息的權利;
6、參加協會組織的不定期行業評獎活動;
7、有退會的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際設計協會(IDA)章程和行業法規;
2、執行國際設計協會(IDA)的決議;
3、維護協會聲譽和合法權益,保護協會研究成果;
4、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安排的各類與行業發展有關的活動;
5、接受協會委託,為會員單位提供優惠諮詢服務;
6、關心和支持協會的發展,並及時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議
7、協助秘書處開展其它工作。
組 織 機 構
秘書處之職責: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3、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4、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負責人;
5、主持和領導本會各機構日常工作,執行常務理事會的決議,組織實施年度計劃;
6、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7、處理日常事務。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年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本會屆期三年,常務理事、正副會長、秘書長可連選連任。
常務理事會是本會的常設機構
本會會長為本會之代表人。
本會會長之職責:
1、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
2、聽取與審查協會工作報告;
3、提名秘書長人選,交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
4、自己或委託代表人簽發有關重要文件、任命書、聘書
5、研究解決秘書長提出需及時決策的重大問題。
本會經費來源:
1、民間、廠商、社團、企業和個人贊助與捐贈;
2、有償服務收入;
資 產:
本會的資產使用須符合本會宗旨和服務範疇,經費的支出依據香港有關法規執行,實行預算管理,用於本會的創辦、建設與發展的工作上。
法 律
各分會或辦事處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和當地法律、法規及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如需與有關組織以各種形式合作或聯盟,開展任何社會活動,必須上報秘書處批准。否則,本會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由分會或辦事處負最終的法律責任。視情節輕重,本會有權取消分會或辦事處的資格。
附 則
本章程解釋權歸國際設計協會。
本章程適用於本會各地分會或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