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越

西南財經大學博導

吳越,男,漢族,1966年生,四川廣安人,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現為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西南財經大學歐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社會活動


曾兼任西南政法大學歐盟法律研究所主任、重慶海外聯誼會歸國博士分會秘書長、重鋼集團(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重慶星全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蘇州大學客座教授等。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學術成果
專著類
1.Rechtsfragen der Unternehmensgruppen und transnationalen Gesellschaften in China. Eine Untersuchung im Lichte des deutschen Konzernrechts. Verlag Dr. Kovac, Hamburg, 2002. 410 Seiten. ISBN 3-8300-0849-X. Die Deutsche Bibliothek verzeichnet diese Publikation in der deutschen Nationalenbibliographie.
德文版《中國企業集團與跨國公司法律問題。與德國康採恩法之比較研究》。德國漢堡科瓦奇出版社。國際統一書號ISBN 3-8300-0849-X。德國國家圖書館在線查詢書目。約35萬字。
2.《企業集團法理研究》,王保樹主編,商事法專題研究文庫,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約35萬字。本書對中國企業集團與關連企業法學的現狀作了總結,並制訂出了中國企業集團法草案。
中文譯著類
1.《國際法》(德國法學教科書譯叢)[德]魏智通主編,吳越、毛曉飛譯,法律出版社(北京)2002年10月版。84萬字。
2.《物權法》(德國法學教科書譯叢)[德]沃爾夫著,吳越、李大雪譯,法律出版社(北京)2002年10月版。45萬字。
3.《現代證明責任問題》(民事訴訟法譯叢),[德]普維庭著,吳越譯,法律出版社(北京)2000年9月版。45萬字。
4.法理學(德國法學教科書譯叢)[德]魏德士著,丁曉春,吳越譯,法律出版社,2003年8月版。53萬字。
主要學術論文
1.德國債法改革對我國未來民法典的啟示,《法學家》(北京),2003年2期,頁111至121。
2.論中國公司法之構造缺陷及克服,《現代法學》(重慶)2003年2期,2萬字。本文系統地研究了中國現行公司法的缺陷,並提出了對有限公司與股份公司分別立法的設想。
3.美國公司治理制度與我國公司法改革,《當代法學》(長春)2002年12期,頁110-114。
4.論對母子公司關係的法律調整。中國、德國與美國的比較。《清華法律評論》(北京)2002年第4輯,清華大學出版社,頁105-134。
5.企業集團與少數股東保護,河北法學,2003年6期。
6.德國康採恩法與中國企業集團法之比較,《法律科學》(西安),2001年2期,頁113-128。
7.論企業集團法與反壟斷法的關係,《現代法學》(重慶),2000年4期,頁70-73。7千字。本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0年11期轉載。
8.證明責任分配和證明責任分配的基本原則—規範說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外國法學研究》(重慶),1999年3、4期,頁99-104。8千字(合撰)。
9.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適用—以證明責任法為研究中心,載陳光中[主編]《司法公正與司法改革、訴訟法理論與實踐》,中國法制出版社(北京),1998年,996-999頁,8千字(合撰)。
譯文類
10.Die Gegenwartige Lage und die Zukunft der Zivilprozessreform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ZZP International, Bd. 6, 2001, Carl Heymanns Verlag, S. 317-324.
中國民事司法的現狀與未來。吳越、馮亞玲譯,原載德國科隆《民事訴訟雜誌》2001年第6卷,頁317-324。
主編著作類
德國法學教科書譯叢主編。
現已出版《國際法》《物權法》《刑事訴訟法》《法理學》《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歐洲法》等。
擔任《德國法學教科書譯叢》主編以及《中國歐盟法律研究系列》主編,並有中文譯著《法理學》《物權法》《國際法》等數部。在《法學家》《法制日報》《政法論壇》《法律科學》《現代法學》以及德國ZZP等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譯文、案例評論或者法律時評40餘篇,並有數篇文章被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主持或參與國際合作項目以及國家社科基金項目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