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雙玉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曾任朝陽區人民法院書記員,民事審判庭助理審判員、副科級助理審判員;朝陽區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庭長助理、副科級助理審判員、副庭長、副科級審判員;朝陽區人民法院望京人民法庭副庭長、副科級審判員、庭長、正科級審判員;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副處級)、副院長(正處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督促檢查辦公室主任、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督促檢查辦公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9年07月,任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21年3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現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
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任命:劉雙玉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