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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盈

江西進士明朝官員

徐盈,字子謙,江西貴溪人,弘治十八年進士。官授行人,擢監察御史,首發宸濠之謀。歷官淮安嘉興知府,減民役,平民怨,主公道,民歌之曰:“太守清賢,百姓安然。”居六載,遭讒罷免,百姓號泣,立石曰:“徐公墮淚碑”。

基本信息


徐盈,字子謙,江西貴溪人。弘治十四年舉辛酉科鄉試,弘治十八年進士。初授行人,正德四年擢南京福建道監察御史。首發宸濠之謀,繼劾內守備彭恕等殃民,江西鎮撫王嵩等失職,皆人所不敢言者,出為淮安知府。正德末,及知嘉興府事,時常熟浚白茅港,當事者檄發郡丁數萬,盈持曰白茅水患於吾郡,差緩驅吾民遠役,何忍耶。移文助費不就徵發。巡鹽御史行郡鞭撾亭灶,勒報鹽丁里胥乘機虐民,民大擾。盈爭之,御史曰:“此有往例”。盈曰:“例自公作,亦自公止,豈國憲耶。”獲止,賢聲益著。當武廟南狩,諸郡騷然,盈獨鎮之以靜,一毫不擾,民歌之曰:太守清賢百姓安然,天子南巡不費一錢。居六載,遭讒罷,老幼遮道號泣,伐石紀績,題曰徐公墮淚碑雲。

人物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舉辛酉科鄉試;
弘治十八年(1505)三月,殿試乙丑科顧鼎臣榜三甲第202名,賜同進士出身,觀政后初授行人司行人。
正德四年(1509)閏九月甲午,授行人徐盈為南京福建道監察御史。
正德六年(1511)五月辛酉,兵部覆南京福建道監察御史徐盈所言江西用兵事宜。一姚源洞之敗,由太監王嵩恣肆貪饕失軍士心,都御史王哲措置乖方用人失當,參議居達侵克饋餉,僉事張昊輕信詐降,參政董朴才力弗逮,請量加黜罰。一狼兵所至,務加約束,其擾民者治以軍法。一饒州土官,有願自集親眾御賊者,聽總制官激勵,立功量授官職。得旨,達、昊、朴、令總制官逮治,嵩、哲並議以聞,狼兵宜厚犒勞,仍禁約之饒州民兵亦聽立功。
正德八年(1513)八月癸亥,南京御史徐盈,上疏請留戶部尚書孫交、禮部尚書傅圭。且言南京大理卿茆欽,臨事弗達、顧視屬僚。太常卿張芮,素號白丁,久乖清議。交與圭不可去,欽與芮不可留也。詔以盈妄言當罪,姑宥之。
正德十年(1515)三月癸未,監察御史徐盈劾奏,丁憂都御史王縝,巡撫蘇松間,母喪不即奔赴,乃於行台受吊賻,乞罷黜。吏部議,縝歷任無失,且母喪即日馳歸,盈之言恐出風聞,縝尋亦奏辯,事遂寢。
嘉靖八年(1529)正月丙辰,時災異數見,輔臣楊一清等,謹奉詔條上四事。其一遭黜革終身不齒,含冤抱憤,亦足致災,且如先年考察罷官,如徐盈、彭占祺、施儒、楊必進等大臣,節奏以為屈,抑拘於禁,例不得敘用。夫與其論奏於數年之後,曷若伸理於被黜之初乎,乞令大臣科道官於考察落職中,再加詳訪,如有冤抑從公論辯,吏部覆議以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