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中
治中
官名。西漢元帝時始置,全稱治中從事史,亦稱治中從事,為州刺史的高級佐官之一,主眾曹文書,位僅次於別駕。相當於副州長。
《續漢書·百官志》謂諸州的治中相當於司隸校尉的功曹。即主管州之選署及眾事。魏、晉、南北朝州吏均有治中。《宋書·百官志》謂漢治中從事史主財谷簿書,晉、宋則主眾曹文書事。各代治中所掌並不全同。隋代成為郡的佐官改治中為司馬。唐初仍稱治中,高宗時再改為司馬。元大都路都總管府及明清惟京府(如順天府、應天府)置治中,治中品等為正五品,為處理各項庶務的中級官員,上受各府尚書指使任事,與通判共同參理府事。1910年代,清朝滅亡后,該官職廢除。
治理政事的文書檔案。《周禮·春官·天府》:“凡官府鄉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以詔王察羣吏之治。”鄭玄 注引 鄭司農 曰:“治中,謂其治職簿書之要。”孫詒讓 正義引 江永 曰:“凡官府簿書謂之中,故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斷庶民訟獄之中’,皆謂簿書,猶今之案卷也。”
《續漢書·百官志》
《三國志》
《宋書·百官志》
《周禮·春官·天府》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