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法

文法層面的類型之一

詞法,又稱字法,是文法層面的類型之一,是特定文本內語詞的構成和使用的法則。

基本解釋


[morphology] 語法內容之一,包括詞的構成、組合,詞形變化等內容。
詞的構成和變化的規則。
文言文詞法主要包括:
詞類活用名詞用作動詞名詞作狀語,用作副詞、形容詞用作名詞、形容詞用作動詞、動詞用作名詞、數詞用作動詞)
動詞用法:使動用法(動詞使動用法、形容詞使動用法、名詞使動用法)、意動用法(形容詞意動用法、名詞意用用法)、為動用法和對動用法。
為動用法:死國可乎。(形容詞“死”活用做動詞,為動用法,譯作“為國事而死可以嗎?”)
對動用法:禮賢下士。(名詞“禮”活用做動詞,對動用法,即“對賢者禮,對士人下“,譯作”對賢者以禮相待,對士人放下身份“)

引證解釋


1. 填詞的法則。
陳廷焯白雨齋詞話》卷二:“詞法之密,無過 清真。詞格之高,無過 白石。”
2. 指語法學中研究詞的形態變化的部分。包括詞的構造、變化和分類等內容。
魯迅 《二心集·“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例如 唐 譯佛經,元 譯上諭,當時很有些‘文法句法詞法’是生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