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潢
潘潢
潘潢(1521年前後在世)字薦叔,坑頭人。
明正德十六年進士,任樂清縣令,后調禮部,再調吏部。在吏部時,因選人才,不從宰相私薦,被貶,復回禮部。
督學福建時,嚴明學規,建立品行、學業二冊,資助貧苦學生。后升戶部尚書,又因與宰相意見不合,調到南京,先後任南京工部尚書、吏部尚書、兵部尚書。
任兵部尚書時,農民起義軍師尚詔在安徽毫州與河南之間起事,潢派兵鎮壓不能取勝,皇帝怪罪,遂辭官歸里。死後謚號“簡肅”。
有《潘簡肅公集》收於《明經世文編》中。
目錄
潘潢,字薦叔,婺源人,父鐸。務學循禮,動法古人,潢得家學,舉嘉靖進士,疏請行郊禮,授樂清令,下賢人余昌之廬,務崇禮訓征,入禮部,進大學衍義,勸經筵御講。改吏部,前後累數十章,皆切至。潢署選事冡宰,欲私二人,潢執不從,左遷禮部。尋督學閩中,嚴□條搜市肆壞教,晝焚之,招下縣童子聚學,士之貧者賑之,競進者必斥出教外,為諸生立輔仁、紀業二籍,請今少師徐公階、故督學章公袞為之師,講明正學,一時士爭矜勵。累遷至戸部尚書,正色立朝,素為時相所嫉,以講條例不合,即上疏自劾曰:“徒有用一緩二之心,罔知隨時通變之術。”徙南工部尚書,轉吏部,再轉兵部,留守南都時巨盜師尚照起亳宋間,潢分兵扼御,壞其機牙,為北師所躡,而希相旨者以玩寇論之,因上印綬歸。潢貎不逾中人而守道守官,萬夫莫抗。居常恂恂,言不出口,至矢謨慷慨必盡所懷,對妻孥親昵不妄一語,居父母喪三年,不御酒肉,有文集,崇祀鄉賢。(《本朝分省人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