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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
河南女孩
李翠,大學生,
2014年4月,21歲的大學生李翠去世前,簽署了遺體捐獻書。最終,她的眼角膜給兩位患者帶去了光明。然而,2015年10月,李翠的親屬們仍在為她的事情奔波:當初河南省紅會工作人員曾承諾今年清明會將李翠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但現在功德碑上仍沒有她的名字。對此,有關機構表示,眼角膜屬於人體組織,不屬於器官,所以器官捐獻功德碑上不會刻捐獻者的名字。
由於癌細胞擴散,有血管的器官都無法被用於移植,最終李翠決定捐獻眼角膜和遺體
“這是她所有能捐的。”堂哥李釗說,2014年4月9日6時21分,李翠離開了這個世界;7時,河南省眼庫工作人員取走了她的眼角膜。隨後,河南省紅十字會遺體捐獻中心工作人員也趕到醫院,準備接受遺體。但在遺體捐獻后的處置問題上出現了一些分歧。由於未能達成一致,李翠的遺體在醫院太平間內停放了100天後由家人火化,安葬於新鄭龍湖鎮福壽園一個花壇下。
2015年9月,李釗再次來到福壽園。他心裡一直有個疙瘩:“妹妹的名字為啥不能刻在福壽園的功德碑上?”
位於福壽園的河南省紅十字紀念園內,有兩塊紀念碑,器官捐獻功德碑和遺體捐獻功德碑。“妹妹的眼角膜捐獻后,省紅會的人來家裡探望時曾說,眼角膜救了兩個人,不管遺體捐不捐,會在2015年清明節前把李翠的名字刻在福壽園的功德碑上。可直到現在,我們也沒看到妹妹的名字刻上去……”李釗說。
9月14日,記者和李釗來到省紅會,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工作人員說,眼角膜移植由省眼庫負責,建議到省眼庫看看有沒有把捐獻者名單報過來。
“我們從沒有、也不需要向省紅會提供眼角膜捐獻者名單,因為紅十字會並不負責眼角膜的捐獻工作。”在省眼庫,當初為李翠做眼角膜摘除手術的杜曉峰說,省眼庫歸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管理,與紅會沒有隸屬關係。
杜曉峰說,眼角膜並不屬於人體器官,而是人體組織。“換句話說,眼角膜捐獻與器官捐獻是兩回事。就算我們給他們(紅會)提供眼角膜捐獻者名單,他們也不會把名字刻在器官捐獻功德碑上。”
9月22日,李釗等人再次來到省紅會,見到了當初與李家人聯繫的省紅會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的負責人畢部長。畢部長說,“我們立的是器官捐獻功德碑和遺體捐獻功德碑,眼角膜是人體組織,所以不會刻(捐獻者的名字)”。
對於當初的承諾,畢部長說:“我肯定沒說過這樣的話。如果其他人說過類似的話,我在現場也進行了解釋,肯定會說明情況的。”
畢部長說,關於為眼角膜捐獻者立碑悼念的想法,他們也一直在積極呼籲並推動,但目前還未落實。
李釗認為,捐獻者的精神和情操都是一樣的,即使是單純捐獻眼角膜者,也應被紀念和緬懷。
“目前我國眼角膜捐獻還很少,缺口非常巨大。我覺得眼角膜捐獻者也很偉大,同樣應對他們進行緬懷和紀念。”陳剛說。
“眼角膜屬於器官還是組織,可以在學術上加以區分,但不能拿一個學術上的概念將捐獻者區別對待。事實上,器官捐獻紀念碑已經存在,只需借鑒外地做法,將器官捐獻紀念碑改為器官、眼角膜捐獻紀念碑,然後將角膜捐獻者的名字也刻上去。關鍵的問題是,有沒有人真正去做這件事!”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一位專家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