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丹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丹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隸屬於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同時也是丹東市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
丹東市質監局負責管理丹東市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質量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力和義務,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經濟秩序,提高丹東行政區域內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經濟增長的質量服務。
局長:尤澤軍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和監督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實行統籌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統一管理全系統的機構編製和人事工作。
(四)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修改、審批、發布企業標準並管理企業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管理採用國際標準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九)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組織實施國家產品免檢制度和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制度;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和鑒定;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承擔市政府打假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打假活動中相關重大案件的查處。
(十)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衛生的監管。實施對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生產、製造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質量違法行為。
(十一)承辦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