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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幹部保健局局長
- 原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 清朝官吏
- 山東沂南籍烈士
李士英
原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李士英,曾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政府副主席,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江蘇省常務副省長。“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蹲監獄達十年之久。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得到平反。併當選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
1979年7月作為中央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審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第三、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有同名人物北京體育大學教授。
基本信息
李士英,1912年12月21日生,河南省內黃縣井店鎮人。貧苦農民出身。
李士英[原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社會部副部長。1950年1月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公安部部長,同年11月至1952年6月兼華東軍區公安部隊政治委員,1950年12月至 1952年6月任黨委第一書記。1950年2月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社會部部長,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委員。11月兼任華東公安部隊兼淞滬警備司令部政治委員。1951年11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山東分局委員、政法委員會主任、組織部部長。1952年3月至1953年5月任山東省公安廳廳長。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山東省人民政府總黨組副書記。1953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山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書記,1954年8月至 1955年6月任中共山東省委副書記,山東省政府副主席、總黨組副書記(至1955年3月)。1955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 1955年5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1956年11月至1962年9月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1961年9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處書記、常務副省長,江蘇省人民委員會黨組副書記(1961年11月起)。1966年5月後任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蹲監獄達十年之久。1978年12月得到平反。同月至1983年9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常務副檢察長、黨組成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並一度主持高檢院日常工作。1979年7月作為中央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審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1983年退居二線,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顧問、諮詢委員會主任,國家安全部特約顧問。第三、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七大正式代表,中共八大代表。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2001年8月1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