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盛言宜

氣盛言宜

創作境界

“氣盛言宜”是韓愈提出的創作主張。韓愈特別重視作家精神力量對文學創作的影響,強調作家的道德行為和文藝修養。在《答李翊書》中提出:“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者皆宜”。所謂“氣盛言宜”,是指作家的道德修養境界高,則在發言、著述時,無論用詞長短或聲調高下,均能得宜。韓愈的“氣盛言宜”即是一種精神氣質、又是一種人格境界,與孟子的“浩然之氣”含義接近。氣盛言宜的思想對古文運動順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理論形成


唐韓愈關於作者道德修養與文辭關係的論斷。韓愈在《答李翊書》中說:“氣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畢浮。氣之與言猶是也,氣盛則言之長短與聲之高下者畢宜。”氣盛指作者道德修養達到很高的境界。他認為,只要氣盛,則發言、著文,無論言之長短,聲之高下,都會是適宜的。韓愈把氣與言的關係同水與浮物相比,缺乏科學的必然性,但他強調侮辱入觀方面的道德修養對言辭文章的決定作用,還是合理的。韓愈的這個論點,源於孟子的養氣說,孟子說:“我善養吾浩然之氣”,“其為氣也,配義與道”(《孟子·公孫丑》)。這對韓愈重氣思想是有啟發的,但孟子並未論及氣與文的關係。後來,曹丕提出“文以氣為主”,認為文學創作決定於氣,文氣說由此形成。以後,劉勰鍾嶸都論述了文氣,韓愈繼承了他們的文氣理論並加以發揮,擴大了文氣說的影響,為古文創作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韓愈的氣盛言宜說,又是儒家的德行為文章之本的傳統觀點的發揮及運用。韓愈認為道德修養是“實”,文是“實”的外部表現。他強調“養其根而竢其實,加其膏而希其光。根之茂者其實遂,膏之沃者其光曄;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答李翊書》)。韓愈的氣盛言宜說重視作者的道德人格,重視文章的思想內容,是應該肯定的。但重道輕文的傾向,則不利於文學的發展。韓愈由孟子“養氣”說引申出“氣盛言宜”論,其本人詩文之盛氣則源於其道德、學識之“養”。

後代繼承


南宋理學成熟,民族矛盾尖銳,以“氣”振發人心極為迫切,辛棄疾遂再倡“養氣”說。“氣”既見於其政論,又見於其詞作,扛鼎的筆力來自胸中盛氣,辛棄疾以盛氣使詞,詞中自見其不凡之氣。而歷代之論韓、辛,頗見相近之評價,從韓“氣盛言宜”到辛“以氣使詞”,可看到他們共有的沉雄奇險、骨力怒張,一改傳統儒家的“中和”之音,這又與兩人的遭遇、個性、才力、學識以及藝術上求新求變的思想有關。韓詩狠重奇險為唐詩之一變,辛詞自險至奇更在詞壇別立一宗。
元代大學問家郝經繼承發展了韓愈的氣盛言宜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