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於1978年正式成立,機構位於槐北路222號,擁有員工380人。
河北省檢察院黨組、檢察,省委政委委:丁順
河北省檢察院黨組副、務副檢察(廳級):李玉龍
河北省檢察院黨組、副檢察:侯建華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梁紅繼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李全發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趙智慧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任國強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廳級):白劍平
辦公室
政治部
政治部幹部處
政治部宣傳處
政治部幹部教育培訓處
政治部綜合處
偵查監督一處
偵查監督二處
公訴一處
公訴二處
公訴三處
反貪污賄賂局
反貪污賄賂局綜合處
反貪污賄賂局偵查處
反貪污賄賂局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
反瀆職侵權局
監所檢察處
民事行政檢察處
控告申訴檢察處
職務犯罪預防處
檢察技術處
法律政策研究室
監察處
法警總隊
計劃財務裝備處
機關黨委
老幹部處
人民監督員辦公室
檢察幹部培訓中心
檢察官協會
女檢察官協會
1、控告申訴部門、舉報中心
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 、反貪污賄賂部門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 、瀆職侵權檢察部門
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 、偵查監督部門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及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 、公訴部門
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 、監所檢察部門
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捕、起訴等工作。
7 、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 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 、檢察技術部門
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迹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鑒定等工作。
9 、政治、紀檢部門
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2018年12月26日,獲得2018年度全國檢察新媒體陣地建設獎。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屆“政法系統新媒體應用案例”推選活動獲獎名單揭曉,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獲得全國檢察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 同年1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幹部教育培訓處被河北省法治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評為“河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
2021年4月13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掃黑辦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優秀集體名單。
2021年4月,獲得“河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15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辦公室黨支部入選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公示的河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