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是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直屬單位,負責編製公共汽電車中途停靠站布局方案等。
目錄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是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直屬單位。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含出入境道路旅客運輸,下同)、出租小汽車、汽車租賃等客運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範和標準,擬訂相關的地方性規範和標準,經批准后組織實施。
2.負責統籌全市公共交通體系建設;負責擬訂和修編公交都市戰略、公共交通規劃、公交專用道規劃以及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出租小汽車、汽車租賃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共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3.負責編製公共汽電車中途停靠站布局方案;負責制定公共汽電車線路開設和調整計劃;依據許可權,制定道路客運年度發展和調整計劃;負責擬訂出租小汽車運力投放計劃。
4.負責組織制定公共汽電車、出租小汽車等公共交通方式與軌道交通的接駁、換乘方案;負責提出全市公交場站、公交綜合車場和公交專用道建設需求。
5.依據許可權,組織開展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出租小汽車等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公交候車亭、出租小汽車停靠站站牌及廣告設置的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出租小汽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全市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制定城市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出租小汽車價格;負責統籌所轄行業營運車輛技術、從業資格管理,組織開展企業、車輛審驗工作;依據許可權,組織開展行業安全隱患的檢查、警示約談,參與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統籌、指導、協調、監督各交通運輸局的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行業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公共汽電車、道路旅客運輸、出租小汽車、汽車租賃行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發布工作。
7.負責實施和推廣智慧交通有關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出租小汽車和汽車租賃方面的規劃、政策、標準和項目,推動行業的智能化發展。
9.負責全市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出租小汽車、汽車租賃行業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工作。
10.承擔全市小汽車定編管理工作。
12.負責牽頭制定本板塊業務規範、業務標準、工作分工和工作規則。
13.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