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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寧

徐、兗二州刺史范汪之子

范寧(約339年—約401年),又作范甯。東晉大儒、經學家,徐、兗二州刺史范汪之子、《後漢書》作者范曄的祖父。官至豫章太守,封陽遂鄉侯。范寧推崇儒學,反對何晏、王弼等的玄學。所撰《春秋榖梁傳集解》,是今存最早的《穀梁傳》註解,阮元收入《十三經註疏》,是保留漢、魏以來春秋穀梁傳之學的重要作品。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范寧年少專心勤學,博覽群書,輔政的會稽王司馬昱卻打算辟命他,但因父親范汪與掌時當權的大司馬桓溫有過節,故在桓溫反對下作罷。而亦因桓溫的關係,桓溫在世時范氏一門都沒有人任官。
寧康元年(373年),桓溫去世,此後范寧才獲授餘杭縣令。范寧在餘杭興辦學校,培養學生,施行儒家禮教並以身作則,令有志行的人都尊重他。而在他的努力下,一年後當地就大行儒家風化。范寧在餘杭當了六年縣令,就遷任臨淮太守,獲封陽遂縣侯。后又改任中書侍郎。
范寧在朝中亦多有貢獻,有益國家,當時建新廟、廣求辟雍、明堂制度,范寧都引據經典上奏,全皆可於儒家典籍中查證。而當時孝武帝好文學,故范寧亦因而受親待,朝廷議論未果都去問范寧意見。而當時范寧亦直言批評奸佞朝士,其中包括阿諛奉承會稽王司馬道子的外甥王國寶。不過范寧本身就因為大力批評王國寶,而被王國寶借司馬道子之手中傷,范寧唯有隻求外任豫章太守,孝武帝亦在極不情願下被逼應允。臨行前范寧仍關心國家,上陳當時雖然無戰事之虞,但國家虛耗人力物力,對人民勞伇過甚;又自表對國家的操心。後來孝武帝下詔公卿和地方刺史、太守議朝政得失,范寧又提議實行土斷,並言明考官員內容,修平民之法;又提議將小郡縣整合,郡至少要有五千戶,縣則至少要千戶,以利調役管理;更提議修改禮文,以二十歲為全丁而十六歲至十九歲為半丁,以取代當時十三歲為半丁而十六歲為全丁的禮文,免於“傷天理,遺經典,困苦萬姓。”
范寧在郡大興學校,又派人到交州采磬石以建學校使用,同時又改革舊制,不依往常規則。當時范寧吸引到千餘人到來,對他們的資助都是用私財。豫章郡四姓子弟亦被范寧送入學校,學習五經,又建學台,用途甚廣。不過范寧卻遭到上官江州刺史王凝之彈劾,稱他“肆其奢濁,所為狼籍”,並列舉他私立家廟、改築郡城等行為作為其罪證。朝廷當時下詔范寧免官抵罪,但兒子范泰棄天門太守的官位而為父上訴,孝武帝亦以范寧所做的都為教學,於是一直拖著未決,直至後來遇到大赦,范寧還是被免職。
范寧被免官后移居丹楊郡,六十三歲時在家中去世。

儒學成就


范寧推崇儒學,在其大廷學校推行儒學中可見。另范寧在免官居于丹楊郡時仍然勤讀經典,整年都不間斷。
范寧反對何晏、王弼等的玄學,曾說:“時以浮虛相扇,儒雅日替。寧以為其源始於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於桀紂”。所撰《春秋榖梁傳集解》十二卷,是今存最早的《穀梁傳》註解,阮元收入《十三經註疏》,是保留漢、魏以來春秋穀梁傳之學的重要作品。
范寧以著《穀梁傳集解》名於世,其《春秋》學以《穀梁》為主,但他較鄭玄在春秋三傳的評價更進了一步。鄭氏持肯定三傳長處,范寧則認為三傳各有其短,范寧在〈榖梁傳集解序〉中以為:“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穀梁婉而清,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

史書記載


《晉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五》

歷史評價


范曄:鄭玄括囊大典,網羅眾家,刪裁繁誣,刊改漏失,自是學者略知所歸。王父豫章君(范寧)每考先儒經訓,而長於玄,常以為仲尼之門不能過也。及傳授生徒,並專以鄭氏家法雲。
愛新覺羅•胤禛:鄭眾、盧植、服虔、范寧守一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