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年
王鴻年
王鴻年(1870—1946),字世玙,號魯璠,永嘉(今甌海區永強)人。
三十二年,參加留學生考試,考取法政舉人,以內閣中書錄用,供職學部兼京師大學堂譯館教席。次年,調任外務部丞參廳主事,隨考察憲政大臣赴日本考察。宣統元年(1909)后,曾任留學生考試襄校官。1912年,任外交部僉事。1913年,調充奉天營口交涉員,其後迭奉部派,辦理漢口、福州、鐵嶺與日交涉。1916年,署理駐日公使館一等秘書。1920年8月,發生“廟街交涉”一案,廟街位於前蘇聯境內,當地居民和日商衝突,日方稱居民所用大炮來自中國松花江艦隊,轉而向我挑釁,鴻年奉命前往,與蘇、日交涉,平息事態。升任駐日公使館參事官、代理駐日全權公使。1921年11月赴華盛頓參加太平洋會議,任專門委員,在收回膠州灣主權方面,著力頗多。次年,任駐蘇遠東共和國外交代表兼駐赤塔總領事,獲三等寶光嘉禾章。1923年,任外交部參事,以全權公使記名。1926年,任外交部俄文法政專門學校校長。1933年,任駐日本橫濱總領事。1936年,卸任回國,寓居北平。次年抗日戰爭爆發,日寇侵佔華北,多方誘脅為敵偽工作,辭以腿疾,閉戶八年。1945年9月,日本投降,鴻年賦詩志捷。是年冬,病逝在北平。遺著宏富,有《國際中立法則提要》、《戰時國際法規總綱》、《日本軍制提要》、《日華會話》、《日本語言文字指南》、《中國政治沿革史》以及《蘿東詩文集》、《南華詞存》和《南華詩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