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性就業

隱性就業

隱性就業人員是指本人已在勞動部門領取《求職證》或在用人單位領取基本生活費並要求就業,但事實上本人已從事有報酬的工作人員。

簡介


隱性就業,是指沒有按照規範就業渠道獲取固定職業的一種工作和生活狀態。選擇這種方式的大學畢業生們由於客觀或主觀原因,沒有和同齡人一樣得到一份固定的勞動合同,他們通過拆分時間,打上幾份零工,可以得到不錯的收入。2009年中旬,教育部公布全國已有415萬高校畢業生落實去向,就業簽約率為68%。在沒簽約的32%的大學畢業生中,一部分悄然選擇了隱性就業,之所以稱之為隱性就業者,是因為他們的職業狀態並未反映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統計、記錄或其他管理勞動就業的形式中。選擇隱性就業的行為本身反映了積極樂觀面對社會、生活的態度,但他們目前的權益保障缺位,社會也缺乏足夠的理解和支持。

背景


中國就業網2009年初的一項調查顯示,有37.84% 的高校畢業生贊成隱性就業;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日前通過新浪網對1118人進行的在線調查顯示,59%的人表示自己身邊存在“隱性就業族”。當翻譯、做自由撰稿人、同時兼職幾份家教等這些工作成為不少隱性就業族的選擇。隱性就業者多數人的內心還是缺乏安全感和歸屬感。儘管有不少人每月賺的錢與在公司就職差不多,甚至更高,但“不知能幹到幾時”是他們共同的擔憂。
隱性就業並非是2009年剛出現的現象,在高校畢業生中,很多大學生對就業的期望值主要還是工資和薪酬的高低,更多學生會選擇靈活就業。一些隱性就業者的收入較高,看似光鮮,但是沒有住房公積金、福利等,這些剛出校門不久的年輕人,對社會福利、社會保險這些概念還比較模糊。
隱性就業者的生存狀況參差不齊,有好有壞,學習藝術、外語、設計等專業的學生由於有“一技在身”,往往比較吃香,有機會從事各類中短期項目,生活得相對滋潤。相對“啃老族”,隱性就業者表現出了積極的就業態度。社會、家長應該給“隱性就業者”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畢業生也應該克服畏難情緒,用積極的態度去找工作,或者通過青年見習基地進入公司工作,否則隨著年齡的增長,工作經驗仍是一片空白,生存危機將越來越嚴重。
面對眼前的就業形勢,隱性就業確實解決了部分大學生的就業問題,但是這只是把問題和矛盾后延了,隱性就業還存在諸多隱患,他們的社會定位、工作性質、勞動權益、社會保障等問題都處於模糊甚至無序的狀態。一些專家表示,應該將隱性就業族納入社會保障體系,通過引導的方式吸引其參保和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從制度的層面給予他們更多支持。

現狀


1、年輕一族熱衷隱性就業
金融危機影響,很多用人單位減少了招聘崗位,不少大學生開始考慮通過隱性就業避免“畢業即失業”的尷尬。所謂隱性就業,是指沒有按照規範就業渠道獲取固定職業的一種工作和生活狀態。一些大學生,特別是設計類、藝術類和翻譯類專業的大學生,往往採取隱性就業的形式。
隱性就業對不少畢業生來說,算是一種就業前的“熱身”,金融危機下這種現象更多。由於稱心的工作不好找,又不想閑著,於是趁著這個時候充電、積累經驗,等經濟環境好轉后,這些畢業生還是希望找到合適的正規職業。儘管選擇“隱性”的原因不盡相同,但成為隱性就業者就意味著告別了“畢業即失業”的窘境,有不少人一邊“隱性”一邊創業。
2、就業機遇與風險並存
近年來,大學生隱性就業族的規模不斷擴大,這一方面是受到市場需求、專業冷熱程度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大學生就業觀念的改變。
隱性就業者大都思維活躍、嚮往自由,很多人在就業時選擇開網店、做翻譯、撰稿,甚至同時兼職打幾份零工。不過,大多數人就業的初衷仍是找一家常規、穩定的單位,只是因為各種原因未果,才最終走上隱性就業之路。一位在網上開店的網友發帖表示:“畢業時由於沒有什麼具體的職業規劃,於是就去憑興趣賺錢。現在經營的還算不錯,所以就業到底是顯性還是隱性並不重要。”但並不是所有的隱性就業者都是一帆風順的,許多隱性就業者都面臨著很大的生存壓力。
3、暫難以獲得社會支持
儘管對於大學生來說,隱性就業表現了他們積極面對生活的勇氣,但是社會對隱性就業族、自由職業者沒有形成一種理解、關懷的氛圍。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甚至是社會意識,都會不自覺地認定這不是長久之計,對他們的要求還是謀求一份穩定的工作。
畢業生自身可以接受隱性就業,但他們的家長和親屬多半不贊同他們的選擇。家長們覺得還是應該找一份穩當工作,不然諸如生病了、老了、接不到活兒了之類的問題無法妥善解決,沒有保險等福利,年輕時還無所謂,但想到將來還是很擔心。收入較低的隱性就業族,在家人眼裡幾乎等同於“不務正業”,想獲得支持實在很難。

權益


由於隱性就業族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固定的勞動關係,往往也沒有固定的勞動場所、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所以常常處於弱勢地位。在2009年就業形勢下,選擇“隱性就業”的大學生越來越多。但這個群體的存在也帶來了不少問題,由於很多“隱性就業者”是兼職,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合同,所以一些權益可能得不到保障,發生糾紛時難免會有些被動。雖然現在各高校都在主張先就業后擇業,但對於“隱性就業”的學生來講,還是應該對自己的以後有個正確和長遠的規劃。
按照《勞動法》規定,任何形式勞動關係的確立都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確保隱性就業的大學畢業生的合法權益。在大學生“就業難”的現實困境之下,用人單位往往處於強勢地位,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對此,勞動部門應該加強監管,要求所有用人單位都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約定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內容,使大學生隱性就業者有能力、有條件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的談判,尤其是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通過法律途徑得到補償。

建議


正在擇業的大學生應理性看待隱性就業,因為這需要極強的專業或非專業特長和自我管理及社會適應能力,而且並非每個人都具備這些能力。大學生在決定隱性就業之前應多方思考,不宜盲目。
對於已經選擇隱性就業的畢業生來說,應深思自己的人生目標,在隱性就業的過程中形成長期的職業規劃,並在隱性就業時考察自己的專業特長,不斷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以免機會擺在面前時,卻因為準備不足而讓它們白白溜走。
處於擇業期的畢業生應該理性看待隱性就業,選擇這種工作狀態的人,最好必須擁有一技之長,否則在沒有任何生活保障的情況下,連基本的生存都存在問題。隱性就業需要極強的特長、個人自我管理與社會適應能力,畢業生不能盲目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