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等田地。《
管子·山國軌》:“谷為上,幣為下。高田撫,閑田山不被,谷十倍。”馬非百新詮:“高田者《乘馬數篇》所謂‘郡縣上臾之壤也’。次曰‘間田’。又次曰‘山田’。‘間田’者中田也。”
2.兩方邊界之間的土地。章炳麟《排滿平議》:“其或同時猋至,互爭邑落,是猶滇蜀間之爭火井,海濱種
吉貝者之爭沙洲,兩無曲直,得之則是。間田甌脫,更無第三人為其主者,既見為漢人所有,則曰漢人所有而已。”
3.古代指未被封賜的土地。《
禮記·王制》:“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閑田。”
孔穎達疏:“若封人附於大國,謂之附庸,若未封人,謂之閑田。”
王國維《觀堂集林·敦煌漢簡跋九》:“閑田者,《莽傳》雲‘諸侯國閑田為黜陟增減’,乃用《
王制》語。凡郡縣未封之地,皆閑田也。”
4.指無主之田;無人耕種的荒地。《孔子家語·好生》:“
虞芮二國爭田而訟,連年不決,乃相謂曰:‘西伯仁也,盍往質之?’入其境則耕者讓畔……遂自相與而退,咸以所爭之田為閑田也。”唐·
元結《
樊上漫作》詩:“四鄰皆漁父,近渚多閑田。”唐·
李紳《
憫農》詩之一:“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清·
劉大櫆《井田》:“國中貯無盡之閑田,不以與百姓,而荒廢棄置,於情則不安,於勢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