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山國軌
春秋時期管仲創作的散文
《管子·山國軌》是春秋時期軍事家管仲創作的一篇散文。管子一書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結,即以此為稷下之學的管子學派。《漢書·藝文志》將其列入子部道家類,《隋書·經籍志》列入法家類。《四庫全書》將其列入子部法家類。書篇幅宏偉,內容複雜,思想豐富,是研究中國古代特別是先秦學術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
桓公問管子曰:“請問官國軌。”管子對曰:“田有軌,人有軌,用有軌,鄉有軌,人事有軌,幣有軌,縣有軌,國有軌。不通於軌數而欲為國,不可。”
桓公曰,“行軌數奈何?”對曰,“某鄉田若干?人事之准若干?谷重若干?曰:某縣之人若干?田若干?幣若干而中用?谷重若干而中幣?終歲度人食,其餘若干?曰:某鄉女勝事者終歲績,其功業若干?以功業直時而櫎之,終歲,人已衣被之後,余衣若干?別群軌,相壤宜。”
桓公曰:“何謂別群軌,相壤宜?”管子對曰:“有莞蒲之壤,有竹箭檀柘之壤,有汜下漸澤之壤,有水潦魚鱉之壤。今四壤之數,君皆善官而守之,則籍於財物,不籍於人。畝十鼓之壤,君不以軌守,則民且守之。民有過移長力,不以本為得,此君失也。”
桓公曰:“軌意安出?”管子對曰:“不陰據其軌,皆下制其上。”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某鄉田若干?食者若干?某鄉之女事若干?余衣若干?謹行州里,曰:‘田若干,人若干,人眾田不度食若干。’曰:‘田若干,餘食若干。’必得軌程,此謂之泰軌也。然後調立環乘之幣。田軌之有餘於其人食者,謹置公幣焉。大家眾,小家寡。山田、間田,曰終歲其食不足於其人若干,則置公幣焉,以滿其准。重歲,豐年,五穀登,謂高田之萌曰:‘吾所寄幣於子者若干,鄉谷之櫎若干,請為子什減三。’谷為上,幣為下。高田撫間田山不被,谷十倍。山田以君寄幣,振其不贍,未淫失也。高田以時撫於主上,坐長加十也。女貢織帛,苟合於國奉者,皆置而券之。以鄉櫎市准曰:‘上無幣,有谷。以谷准幣。’環谷而應策,國奉決。谷反准,賦軌幣,谷廩重有加十。謂大家委貲家曰:‘上且修游,人出若干幣。’謂鄰縣曰:‘有實者皆勿左右。不贍,則且為人馬假其食民。’鄰縣四面皆櫎,谷坐長而十倍。上下令曰:‘貲家假幣,皆以谷准幣,直幣而庚之。’谷為下,幣為上。百都百縣軌據,谷坐長十倍。環谷而應假幣。國幣之九在上,一在下,幣重而萬物輕。斂萬物,應之以幣。幣在下,萬物皆在上,萬物重十倍。府官以市櫎出萬物,隆而止。國軌,佈於未形,據其已成,乘令而進退,無求於民。謂之國軌。”
桓公間於管子曰:“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管子對曰:“軌守其時,有官天財,何求於民。”桓公曰:“何謂官天財?”管子對曰:“泰春民之功繇;泰夏民之令之所止,令之所發;泰秋民令之所止,令之所發;泰冬民令之所止,令之所發。此皆民所以時守也,此物之高下之時也,此民之所以相併兼之時也。君守諸四務。”
桓公曰:“何謂四務?”管子對曰:“泰春,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夏,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秋,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冬,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春功布日,春縑衣、夏單衣、捍、寵、累箕、勝、籯、屑、,若干日之功,用人若干,無貲之家皆假之械器,幐、籯、筲、、公衣,功已而歸公衣,折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春十日不害耕事,夏十日不害芸事,秋十日不害斂實,冬二十日不害除田。此之謂時作。”
桓公曰:“善。吾欲立軌官,為之奈何?”管子對曰:“鹽鐵之策,足以立軌官。”桓公曰:“奈何?”管子對曰:“龍夏之地,布黃金九千,以幣貲金,巨家以金,小家以幣。周岐山至於崢丘之西塞丘者,山邑之田也,布幣稱貧富而調之。周壽陵而東至少沙者,中田也,據之以幣、巨家以金、小家以幣。三壤已撫,而國谷再什倍。粱渭、陽瑣之牛馬滿齊衍,請驅之顛齒,量其高壯,曰:‘國為師旅,戰車驅就斂子之牛馬,上無幣,請以谷視市櫎而庚子。’牛馬在上,粟二家。二家散其粟,反准。牛馬歸於上。”
管子曰:“請立貲於民,有田倍之。內毋有,其外外皆為貲壤。被鞍之馬千乘,齊之戰車之具,具於此,無求於民。此去丘邑之籍也。”
“國谷之朝夕在上,山林廩械器之高下在上,春秋冬夏之輕重在上。行田疇,田中有木者,謂之谷賊。宮中四榮,樹其餘曰害女功。宮室械器非山無所仰。然後君立三等之租于山,曰:握以下者為柴楂,把以上者為室奉,三圍以上為棺槨之奉;柴楂之租若干,室奉之租若干,棺槨之租若干。”
管子曰:“鹽鐵撫軌,谷一廩十,君常操九,民衣食而繇,下安無怨咎。去其田賦,以租其山:巨家重葬其親者服重租,小家菲葬其親者服小租;巨家美修其宮室者服重租,小家為室廬者服小租。上立軌於國,民之貧富如加之以繩,謂之國軌。”
桓公問管仲說:“請問關於國家統計理財工作的管理。”管仲回答說:“土地有統計,人口有統計,需用有統計,常費有統計,貨幣有統計,鄉有統計,縣有統計,整個國家都要有統計。不懂得統計理財方法而想要主持國家,不行。”
桓公說:“實行統計理財方法應該怎麼辦?”回答說:“一個鄉有土地多少?用費的一般標準多少?糧食總值多少?還有:一個縣的人口多少?土地多少?貨幣多少才合於該縣需要?谷價多高才合於貨幣流通之數?全年計算供應人食后,餘糧多少?還有一鄉的女勞力全年進行紡織,其成品多少?應當把成品按時價算出總值,全年,供全部人口穿用后,余布多少?還要有另外一組統計項目,調查土地的情況。”
桓公說:“為什麼要用另一組統計項目,調查土地情況呢?”管仲回答說:“有生長蕪蒲的沼澤地,有生長竹箭檀朽的山地,有污下潮濕的低洼地,有生長魚鱉的水溏地。這四種土地,君主若都善於管理和控制,就可以從產品上取得收入,而不必向人們徵稅。至於畝產十鼓的上等土地,君主若不納入統計來控制其產品,富民商人就要來控制。他們手中有錢,從不以務農為重,這便是君主的失策了。”
桓公說:“統計預測的內容怎樣產生?”管仲回答說:“此事如不保守機密,朝廷就將受制於下面的富民商人。”桓公說:“這些話是什麼意思呢?”管仲回答說:“一個鄉土地多少?吃糧人口多少?一鄉從事紡織的婦女有多少?余布有多少?認真巡視各州各里后,有的情況是:‘地多少,人多少,糧食不夠有多少。’有的情況是:‘地多少,糧食剩餘有多少。’必須調查出一個標準數據來。這叫作總體的統計。然後就計劃發行一筆經過全面籌算的貨幣。對於預計其土地收成超過口糧消費的農戶,就主動借錢給他們。大戶多借,小戶少借。山地和中等土地的農戶,是全年口糧不夠消費的,也要借錢給他們,以保持其最低生活水平。次年,年景好,五穀豐登。官府就對據有上等土地的農戶說:‘我所貸給你們的共多少錢?鄉中糧食的現價多少?請按照十成減三的比例折價還糧。’這樣糧價就會上漲,幣值就會下跌。因為上等土地的餘糧被官府掌握起來,中等土地又無法補足山地的缺糧,故糧價將上漲十倍。但山地農戶因已有國家貸款,接濟其不足,也不至於過分損失。只是上等土地的餘糧及時被國家掌握,使糧價坐長了十倍。這時對婦女所生產的布帛,只要合於國家需用,都加以收購並立下合同。合同按鄉、市的價格寫明:‘官府無錢,但有糧。用糧食折價來收購。’這樣又用賣回糧食辦法清償買布的合同,國家需用的布帛便可以解決。接著糧價又降回到原來水平了。再貸放經過統籌發行的貨幣,再進行囤集糧食,糧價又上漲十倍。這時通告豪富之家和高利貸者們說:‘國君將巡行各地,爾等各應出錢若干備用。’還通告鄰近各縣說:‘有存糧的都不準擅自處理。如果巡行用糧不夠,國君將為解決人馬食用向民間借糧。’鄰縣四周都由此影響糧價,糧價又坐漲十倍。國君便下令說:‘從富家所借的錢,一律以糧食折價償還。’這樣,糧食的市價又會降下來了,幣值又要上升了。全國的百都百縣,其統計理財工作都可按此法行事。首先使糧價坐長十倍。其次用糧食支付借款。再其次因國家貨幣的九成在官府,一成在民間,幣值高而萬物賤,便收購物資而投出貨幣。再其次因貨幣放在民間,物資都集在官府,萬物價格乃上漲十倍;府官便按照市價拋售物資,至物價回降而止。這樣的國家統計理財工作,安排在產品未成之前,掌握經營在產品已成之後,運用國家號令而收放進退,不必向民間直接求索。所以叫作國家的‘統計理財’。”
桓公問管仲說:“不徵收賦稅而滿足國家財政需要,有辦法么?”管仲回答說:“統計理財工作做得及時,又能管好自然資源,何必向民間徵稅呢?”桓公說:“何謂管好自然資源?”管仲回答說:“除春天是人民種地與服徭役的時節外,夏天就要明令規定何時禁止、何時開發山澤,秋天與冬天也都要明令規定何時禁止、何時開發山澤,這都是富民乘時控制市場的時節,這又是物價漲落、貧富兼并的時節。君主一定要注意掌握‘四務’。”桓公接著說:“什麼叫作四務呢?”管仲回答說:“大春,人民將用的東西,君主早有貯備了;大夏,人民將用的東西,君主早有貯備了;大秋,人民將用的東西,君主早有貯備了;大冬,人民將用的東西,君主早有貯備了。大春,安排農事的時候就計算好:春天的夾衣、夏天的單衣、竿子、籃子、繩子、青箕、口袋、筐子、竹盒、捆繩等物品,使用多少天,使用的人有多少。凡無錢的農家都可以租借這些工具器物:口袋、筐子、竹盒、繩子和公衣等。完工後歸還公家,並毀掉合同。所以,勞力出自百姓,器用出自國家。春季最緊要的十天不誤耕種,夏季最緊要的十天不誤鋤草,秋季最緊要的十天不誤收穫,冬季最緊要的二十天不誤整治土地,這就叫作保證按照農時進行作業了。”
桓公說:“好,我想籌辦一個統計理財的機構,該怎麼辦呢?”管仲回答說:“利用鹽鐵專營的收入,就足夠辦好這個機構了。”桓公說:“籌辦后怎樣展開工作?”管仲回答說:“在龍夏地區,貸放黃金九千斤,可以用錢幣輔助黃金。大戶用金。小戶用幣。在歧山周圍至崢丘以西的塞丘地區,是山地之田,只貸放錢幣,而且按貧富分別調度。在壽陵周圍往東至少沙一帶,是中等土地,也用貸款控制,大戶用金,小戶用幣。三個地區的出產都已掌握起來以後,糧價就可以漲二十倍。梁渭、陽瑣兩家的牛馬遍齊國田野,請去區分一下牛馬的歲口,驗看一下它們的高壯程度,然後就對這兩家說:‘國家為建設軍隊,將為配備戰車徵購你們的牛馬,但國家手裡無錢,就用糧食按市價折算償付。’這樣,牛馬為國家掌握,糧食歸此兩家。兩家把糧食出賣以後,糧價回到原來的水平,牛馬則落到國家手中了。”管仲接著說:“請國家與人民訂立合同,有田者加倍貸放預購款。內地可不辦,邊地都是訂合同的地區。這裡可用之馬足夠配備千輛兵車,齊國戰車的配備,就在這裡解決,不必向民間求索。這也就免除按丘、邑等單位向居民征課馬匹了。”
“國內糧價的漲落決定於國家,山林和庫藏械器的價格漲落決定於國家,春秋冬夏的物價高低也決定於國家。下一步還要巡行各地的農田,凡在田地裡面植的樹,都把它叫作糧食之害來除掉。凡房屋四周不種桑樹而要種其他雜木的,都斥為妨害婦女養蠶禁止之。使蓋房子、造器械的人們,不靠國家的山林就沒有其他來源。然後,君主就可以確定三個等級的租稅:樹粗不足一握的叫小木散柴,一把以上的為建築用材,三圍以上是製造棺停的上等木材;小木散柴應收租稅若干,建築用材應收租稅若干,棺停用材應收若干。”管仲說:“用鹽鐵的收入來辦理統計理財事業,可以使糧食經過囤積而一漲為十,國家得利九倍,人民還照常衣食服役,安而無怨。現在又免除田賦,收稅于山林資源:富戶厚葬者出高價,小戶薄葬者出低價;富戶蓋好房子出高價,貧戶蓋小房子出低價。君主設立統計制度於國內,就象使用繩索一樣控制人民的貧富,這就叫作國家的統計理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