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州
復州
北周初置。以復池湖為名。治建興(隋改沔,今屬湖北)。唐轄今湖北仙桃、天門、監利等縣市地。寶應后移治竟陵(五代晉改景陵,今天門)。五代后轄境縮小。南宋端平間又移治沔陽。元至元二十三年(1276年)改為路,十五年改沔陽府。
《元和郡縣圖志》記載
復州,竟陵。下。開元戶五千二百三十二。鄉一十一。元和戶七千六百九十。
鄉一十五。
《禹貢》荊州之域。春秋、戰國時並屬楚,《史記》白起拔郢,東至竟陵,即此是也。秦屬南郡,在漢即江夏郡之竟陵縣地也。晉惠帝分江夏立竟陵郡,周武帝改置復州,取州界復池湖為名也。貞觀七年,州理在沔陽縣,寶應二年移理竟陵縣。
州境:東西四百三十里。南北六百九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一千六百八十里。西北至東都一千四百二十五里。東北至安州三百三十里。東至沔州陸路三百四十里,水路七百里。西北至郢州陸路二百五十里,水路三百里。南至沔陽縣一百三十里,自縣南至岳州水路五百里。
貢、賦:開元貢:白?布一十匹。賦:布,麻。
管縣三:竟陵,沔陽,監利。
竟陵縣,中。郭下。漢舊縣也,屬江夏郡。舊縣在今郢州長壽縣界竟陵大城是也。周屬復州,隋大業三年,改復州為沔州,縣屬不改。武德初,又屬復州。
五華山,在縣東北七十里。
縣城,本古風城,古之風國,即伏羲,風姓也。南臨氵義水。
沔陽縣,中下。北至州一百三十里。本漢?杜縣地,梁天監二年分置沔陽縣,即今縣東三十里沔陽故城是也。今沔陽縣,即後魏所置建興縣,隋大業三年改建興縣為沔陽郡,武德五年改郡為縣,屬復州。
沔水,在縣南八十步。東入漢川縣界。
馬骨湖,在縣東南一百六十里。夏秋?漲,淼漫若海;春冬水涸,即為平田。
周回一十五里。
大江,在縣南一百三十里。
遼興宗置。治永寧(今瓦房店市西北復州)。轄今遼寧瓦房店市地。蒙古廢。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朝重置復州。
明洪武十四年,置衛所於復州城(位於今復縣西北復州鎮),下設左、右、中、前四千戶所“俱衛治內”,均設於復州城內。鹽廠百戶所,遼東志僅記載“城西四十二里”,而未列地名。按方位里程求之,應位於今復州城鎮西之三道房附近。鐵廠百戶所,遼東志載“城北九十里”,今復州城鎮北四十里即瀕臨海岸,遼東志應屬誤載,當為鎮東北九十里。按此方位里程求之,該衛鐵廠應置於今復縣北境之許屯附近。(註:復縣即今天瓦房店市)
此時,復州同復州衛並存,州主管民政,衛則負責軍事。這種局面一直持續了十多年,至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廢金州、復州州制,專行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