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成本
購置固定資產的實際支出數
原始成本是購置固定資產的實際支出數,不包括資產取得后所發生的任何成本調整、變更或資產折舊、貶值等。在固定資產更新決策的分析評價中,現有固定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現時價值”進行計算,而不應按其“原始成本”進行計算。
什麼是原始成本(Historical Cost)?
亦稱歷史成本、實際成本。資產在其取得時為它所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負債在正常經營活動中為交換而收到的或為償付將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
資產一般一開始都是根據取得時的交換價格入賬的,所以資產的原始成本一般指取得成本,就是取得一項資產並使其適合於它的預期用途所支付的交換價格的總額。這項總額或其未攤銷額列示在財務報表中。
原始成本會計模式
原始成本會計模式以原始成本為計量屬性,並將原始成本視為會計要素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一般原則。在這種會計模式下,一切經濟業務和事項,一律以原始成本為入賬標準。各類資產都按原始成本轉銷。各類權益都以業務發生時實際收到的或承諾支付的貨幣數量計價。產品成本也按原始成本計算。這樣,就把整個會計建立在原始成本基礎之上。
原始成本計量屬性的優缺點
原始成本是對會計計量和確認的一個基本原則
(2)原始成本可以驗證。
(3)原始成本較近似於購置資產時的資產價值。
(4)原始成本數據易於取得,並且與收益計量上的實現概念相一致。
原始成本計量屬性的缺點主要有:
(1)由於資產的價值經常發生變動,經過較長時期以後,原始成本作為企業可用資財的計量屬性就缺乏重大意義。
(2)原始成本不能使利得和損失的實際發生期間有可能得到確認。
(3)由於資產的價值自始自終在變動,不同時期取得資產的成本在資產負債表早加在一起,缺乏可解釋性。
原始成本的簡單解釋
原始成本是指資產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也稱歷史成本,是企業購置、製造或建造各項資產所發生的全部實際支出,如購置一項固定資產,其原始成本是其發票價格加上使該項資產得以投入使用前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如包裝運輸費、安裝費用等。重置成本是指重新購置或建造同樣生產(服務)能力的資產所要花費的全部支出。如在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或計算固定資產的折舊時,必須要考慮重新購置或建造和安裝同樣生產能力的全新固定資產所需的代價。
原始成本的確定一般是以交易成立時的市場交換價格決定。由於數據易於獲得和能夠驗證,在會計工作中歷來被作為資產計價的最基本的標準,同樣也適用於負債和權益的計價。用原始成本計價,能較真實和客觀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是其他計價標準無可比擬的。但在價格有持續較大波動時,用原始成本計價的信息便不能正確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近年發展起來的其他計價標準,如重置成本等,就是對原始成本計價局限性的彌補。我國長期以來都採用原始成本計價,但在清產核資工作中,也經常採用重置成本。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會計計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原始成本以外的計價標準也十分重要。
原始成本核算流程
與收益信息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人們對有關企業價值即企業內部各種經濟資源現行價值的信息日益關注。這是因為:21世紀會計主體面臨的是競爭日趨激烈、風險日益增大的經濟環境。具體表現為:經濟全球化,商品價格、利率和匯率變動劇烈,反覆無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得產品的設備會很快過時,所佔有的市場份額或邊際利潤會在頃刻間被競爭對手奪走,產品壽命周期大大縮短;各種複雜的金融業務和金融創新工具大量湧現,使金融市場更加變幻莫測,波動頻繁。在這樣的風險環境下,持續經營的美好願望隨時都可能被打破,企業隨時都有被兼并、清算、終止的可能,一家經營良好的公司可能瞬間消逝,現實中很多上市公司破產停業就是很好的例證。因此,所有非現金資產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只有關於主體現行市價的信息才具有可信度。為了全面了解企業財務信息與合理估計企業經營風險,信息使用者不僅要關注收益信息,同時也要關心資產的現行價值信息,以便為決策提供較為客觀的參考標準來計算原始成本。
原始成本計價原則是工業經濟的產物,是由有形資產的特點所決定的。企業的經營目標是財富最大化,但在不同的時代,人們對財富的理解是不盡相同的。在農業經濟時代,“土地是財富之母”;在工業經濟時代,機器和進行工業生產的原材料成為量迫切需要的資本形式,即機器和原材料等有形資產是工業經濟時代最重要的財富。由於有形資產具有有用性和稀缺性,決定了它們可用於市場交換,所以,它們所代表的財富量只能由市場交易的價格來決定。但對於不是通過市場交易獲得而是企業自己採掘或製造的有形資產,其所代表的財富量則由採掘或製造的成本本身來決定。如果這一成本高於等量資產的市場價格,那麼,就應取其市場價格而不是成本本身來代表財富量。這也是傳統會計採用以交易為基礎的原始成本計價原則的理由。
隨著知識經濟的出現,人們對無形資產價值認識的提高,知識估價與人才市場的興起與發展,以及企業中不斷湧現的一些新的經濟業務與經營活動,動搖了原始成本的計價基礎,其原因有以下三點:
第一,原始成本原則對以知識為代表的無形資產的計量感到力不從心。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以知識資本作為企業財富增加的源泉,以知識創新作為其發展的動力。無形資產在企業資產中所佔的比重大幅度上升,甚至在某些高科技企業中絕大多數資產是無形資產。但如果對知識資本按歷史成本計價,可能只是幾本書的價格,或是委託培養費以及其他為取得知識而花費的實際支出,這無疑極大地歪曲了知識資本的價值。實際上,許多無形資產是很難確定其歷史成本的,例如:個人的點子,不費分文,卻能給企業帶來豐厚的經濟利益。故而,忽視這類無形資產的計量顯然是失策的。
第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原始成本計價模式。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種預期合約,在簽訂時就會產生相應的權利與義務,而由於交易事項尚未發生,自然無歷史成本可言;另一方面,任何一項金融工具從合約的簽訂到最後的平倉、交割都要經過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內,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場價格在不斷發生變化。如果以簽訂合約時的價格人賬,就無法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場風險,金融監管更是無從說起。如果從反映會計主體業務活動真實價值的變化出發,就應以公允價值或現行市價人賬,這就必然要求改變傳統的歷史成本計價原則。
第三,企業兼并事件的頻頻發生,向以交易為基礎的原始成本計價原則發出了挑戰。當兼并事件發生時,被兼并企業的整體資產的交易價值,往往大大超過了它所包含的單個資產的歷史成本價值之和。為了處理這類交易中所出現的巨額差異,會計上便出現了“商譽”這一概念。由於商譽並不代表任何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並且很難通過單個實物資產的市場交易來實現其價值,於是,商譽便作為企業的一項特殊資產而與企業本身的持續經營聯繫在一起。財務會計制度中規定,“有在企業被兼并或被收購時才確認商譽。但商譽並不是企業在兼并之時產生的,而是在兼并之前已經實際存在的,是建立在原始成本計價基礎之上的會計所沒有的、也無法反映的事項。兼并的頻頻發生,巨額商譽的出現,是對原始成本計價原則的挑戰。
人力資源原始成本的計量。人力資源的原始成本包括人力資源的取得成本、開發成本和使用成本。這三種成本均為歷史成本,有明確的記錄可查,容易計量。其中取得成本包括招募成本、選拔成本、錄用成本和安置成本;開發成本主要包括上崗前教育成本、崗位培訓成本和脫產培訓成本;使用成本包括維持成本、獎勵成本、調劑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