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履平
應履平
應履平(1375~1453),字錫祥,號東軒,禽孝鄉外應村(今屬奉化市錦屏街道)人。17歲入縣學,25歲鄉試第三名,1400年(明建文二年)進士,授福建德化縣令,改吏部稽勛司郎中。1404年(永樂二年)獻《河清賦》,受成祖獎諭,扈從北京,兼署文選、考功二司事。
1412年任湖南常德(今常德市)知府。其時,朝廷大興土木,委采大木兼督神木廠,治事咸有條理。1427年(宣德二年)遷貴州按察使。1436年(正統元年),廣西總兵山雲擅權,以備蠻為由,歲調貴州軍萬人,年年更代,逃亡者頗多,其缺額仍於原衛取補,致使貴州四境軍伍空虛。履平上奏,朝廷命山雲追還貴軍。山雲自持鎮粵有功,輕視履平一介書生,漫不應命。次年履平奏本彈劾山雲及湖廣指揮使何貴不法,時人稱之“得古憲臣之風”。
1438年薦升雲南左布政使。時有太監奉命在雲南監造漆器,乘機別造私物,民不勝負擔。履平密疏於朝廷。部檄至,驅逐太監出境。時麓川(今雲南瑞麗縣)宣慰使思任,自號發(即滇王),叛亂。朝廷發兵進討,履平奉敕同僉都御史丁璇整理軍需,參划軍機,屢奏功績。1443年因疾致仕。
歸里后,纂族譜,修壽溪橋,排解鄉里糾紛,斥異端邪術,常謂:“門不正,而路不直,雖俗巫使然,亦人心之惑也。”晚年,每逢月朔與徐維超等隱逸清雅之士在北山聚會,飲酒唱和,稱“群英會”。1453年(景泰四年)八月卒,葬日嶺東首。著有《東軒集》 。
應履平(1375-1453年),明初浙江奉化人。建文二年(1400年)進士,授福建德化知縣。據《閩書》記載,應履平在德化任上,頗有惠政,“廉謹平恕。時邑文運未開,履平勸獎士類,邑人士登科第者始多”。值得注意的是,應履平是建文年間任德化知縣的,但《閩書》卻說他是“洪武間知德化縣”。原來洪武是朱元璋的年號,朱元璋在位31年,他死後,其孫即位,年號“建文”。建文帝在位4年,最終被其叔篡位,即明成祖朱棣(年號永樂)。朱棣即位,十分忌諱其篡位的惡名,下令革除“建文”年號,以建文元年至四年為洪武三十二至三十五年。地方史志受此影響,出現訛誤,也可以說是事出有因。明代有嚴格的官員考核制度,規定地方府州縣官任期滿后,由各級長官考核,然後再經布政司、按察司考核,最後由吏部考功司復考,根據其政績重新委職,或留,或調,或遷(升)、謫(降)、革(免)。應履平在德化知縣任上三年期滿,依例參加吏部的試論。他的政論文章寫得很出色,但卻因其貌不揚,而不得列上等。應履平滿心憤懣,就在都城門前題寫了一首詩嘲笑說:為官不用好文章,只要鬚鬍及胖長。更有一般堪笑處,衣裳糨得硬綳綳。這首詩用詞通俗,讀起來朗朗上口,把當時重外貌、衣著,不重才能、學問的世態揭露了出來。透過它,我們可以了解到當時社會的一些風尚:以鬍子長、身材長得高、胖為美;以把衣服漿硬為時髦。應履平題詩時不書姓名,有人將此詩揭下來,呈給吏部長官,說:“此必應知縣也。”吏部長官經過反覆斟酌,最終將應履平改置上等,升為吏部郎中。發了牢騷還能陞官,在封建社會的官場可稱得上是一件奇聞。
《明史 列傳第四十九》
應履平,奉化人。建文二年進士。授德化知縣。歷官吏部郎中,出為常德知府。
宣宗初,擢貴州按察使。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舊制,都督府遣使於外,必領內勘合,下都司,不敢輒下衛。至是軍府浸橫,使者挾關文四馳,歷諸衛,朘軍伍。宣德七年,履平抗疏言:“勘合之設,所以防詐偽。今右軍府遣發至黔者,不遵故事,小人恁勢橫求,詐冒何從省。”宣宗善其言,都督陳政引罪。帝令諸司永守之,軍府為之戢。
山雲鎮廣西以備蠻,歲調貴州軍萬人,春秋更代,還多逃亡,則取原衛軍以補,不逐逃者。履平奏:“貴州四境皆苗蠻,軍伍虛,有急孰與戰守?今衛軍逃於廣西,而以在衛者補。不數年,貴州軍伍盡空,邊釁且起。”帝乃命雲嚴責廣西諸衛,追還逃軍,俟足用,即遣歸。罷貴州戍卒。雲,名將,鎮粵有功,輕履平書生。正統元年,履平劾雲弄權,擅作威福,帝令雲自陳。雲大驚,引罪。帝宥之。
明年,上書言四事。一,鎮遠六府,自湖廣改屬貴州,當食川鹽。去蜀道遠,仍食淮鹽為便。一,軍衛糧支於重慶,舟楫不通,易就輕齎多耗費,請以鎮遠秋糧輸湖廣者就近支給。一,停黎平諸府歲辦黃白蠟。一,貴州初開,三司月俸止一石,今糧漸充裕,請增給。並從之。
時方面以公事行部者,例不給驛。履平言僦車舟必擾民,請給驛便。又以軍伍不足,請令衛所官旂犯雜死及徒流者,俱送鎮將立功,期滿還伍;邊軍犯盜及土官民與官旂罪輕者,入粟缺儲所贖罪。並從之。三年遷雲南左布政使。時麓川用兵,屢奏勞績。八年致仕歸。
應履平後來歷任常德知府、貴州按察使、雲南左布政使,《明史》為他立傳,說他“所至祛除奸蠹,數論時政”。著有《東軒集》。據清乾隆年間《永春州志》記載,應履平還被奉祀於德化縣“名宦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