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寬

路寬

路寬指道路的寬度,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路的寬度等。

路寬確定方法


一、機動車道寬度的確定
機動車每條車道寬度,一般應為3.75~4.0m為宜;路面車道數,主要取決於道路等級和該路設計年限。一般從路面結構使用年限考慮,預測15~20年日平均和高峰小時機動車交通量。從城市交通量發展情況看,大中城市新建的主幹路,宜採用八車道(雙向),次幹道則採用六車道(雙向);對小城市的主幹路可採用六車道(雙向),次幹道採用四車道為宜,可為交通發展留些餘地。
二、非機動車道寬度的確定
要確定非機動車道寬度,一般都是根據各種非機動車輛行駛要求和實際觀測的數據,直接進行橫向的排列組合來確定。
單一非機動車道的寬度主要考慮各類非機動車的總寬度和超車、并行的橫向安全距離確定,非機動車每條車道寬度一般為1.0—2.5m。自行車為1.0m,三輪車、板車為1—2.5m。
根據我國各城市多年來的設計實踐,非機動車道的基本寬度可採用3.5m(或4.0m);5.5m(或6.0m);7.5m(或8.0m)。
三、人行道寬度的確定
人行道的主要功能是滿足行人步行交通的需要,還要供植樹、地上桿柱、埋設地下管線之用。因此,人行道總寬度既要考慮地上步行交通、種行道樹、立電線桿,還要考慮地下埋沒工程管線所需用的寬度。大中城市在主次幹路上一般不少於6m。小城市也不宜少於4m。
根據我國多年來城市道路建設實踐,一側人行道寬度與道路路幅寬度之比大體上在1:8—1:6範圍內是比較合適的。
四、分車帶寬度與長度
分車帶是分隔車行道的,有時設在路中心,分隔兩個不同方向行駛的車輛,有時設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之間,分隔兩種不同的車行道。分車帶最小寬度不宜小於1.0m。綠化分車帶最小寬度不宜少於1.5m。如果在分車帶上考慮設置公共交通車輛停車站台時,其寬度不宜小於2.0m。分段長度越長越好,最短不少於80m,以利行車安全。
一、汽車的轉彎半徑與道路的設計轉彎半徑不是一回事,但不同用途道路的彎道應能讓相應的車輛順利轉彎。
二、道路的轉彎半徑指的是內徑
三、消防車的最小轉彎半徑和消防車有關,不同的消防車有不同的轉彎半徑。消防技術規範上為了保證消防車能夠轉彎,要求建築消防車道的回車場最小為12m*12m,消防車道的轉彎半徑是12m。

車道寬度安全性分析


(1)《城市道路設計規範》規定了道路等級。道路寬度須根據道路等級、功能、設計車速、車道組合等外界條件進行設定。
(2)小同類型車輛混合行駛時對車道寬度的需求以及車輛問的安全距離對交通安全有極大影響,車輛性能、駕駛員心理等對交通安全有較大影響。
(3)車道邊界條件對車輛行駛安全有顯著影響,車輛行駛在較窄的車道時,車輛偏移程度較小。車輛行駛在較寬的車道時,車輛偏移程度較大。
(4)道路過寬會造成一種心理影響,變道、超車、放鬆警覺、注意力小集中。道路過窄會使駕駛員緊張,存在安全隱患,且有利於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