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爾弗蘭德斯
《摩爾·弗蘭德斯》中的人物
摩爾·弗蘭德斯,是丹尼爾·笛福的作品《摩爾·弗蘭德斯》中的一個人物。
主人公摩爾。弗蘭德斯並非生來有罪。摩爾善良、真誠,對生活充滿了幻想。摩爾·弗蘭德斯生於新門監獄,母親是盜竊犯,被流放弗吉尼亞。她孩提時期被人收養,但她自小希望自立,用誠實的勞動實現“貴婦人”的樸實理想。可是她很小就做了女僕,在15歲時遭主人家大少爺誘姦,后嫁給小少爺為婦。此後,她做了12年的妓女,先後嫁過5次,並為錢財與各種人私通,又做了12年的賊,成了赫赫有名的扒手,最終被捕並像她母親一樣被投入新門監獄,后也被發配到弗吉尼亞過了八年的流放生活……最後她成為一個誠實的婦人,過著富裕滿足的生活,並在死前真誠的懺悔自己從前的罪惡生涯。
從弗蘭德斯看笛福時代英國婦女的地位
教育狀況
母親被流放殖民地后,摩爾隨即變成了孤兒,無依無靠,直至三歲被科爾拆斯特小城的一位仁慈的老婦人收養,才結束了她遭人遺棄,顛沛流離的命運。收養她的老婦人“從前家境不錯,但當時確實很窮,靠收養(她)這樣的孩子勉強維持生活”,她“還開了一個小小的學校,教孩子們讀書識字,也教他們一技之長。”隨後,老婦人病逝,摩爾被一貴婦人收養做女傭,對於這段生活經歷,她承認:“受到了所有良好的教育。那位貴婦人請了幾位教師到家裡來教他的女兒們跳舞,說法語,寫文章;還請了別的教師教她們音樂。一直陪伴著她們,因此和她們學的一樣快。”從這些描述中可以看出,當時英國平民的孩子可以在民辦學校受到早期教育,而中上層階級家庭的子女仍以接受家庭教師的教育為主。其實,資料顯示,17世紀早期,英國出現了非國教徒自辦的小規模、收費低的私立性(或稱實科性)中學;到了18世紀,實科性學校的擴張改變了英國的教育模式,這些學校贏得了社會的公認,而興辦招收女生的學校是英國教育的極大創新和改革,它取代了女孩在家裡受教育的傳統模式。
此外,由出身背景來看,摩爾被定位為犯人之女,出生低微,但幸運的是,她被善人收養,受到了啟蒙教育,能夠讀書識字,甚至在日後還學習了上層階級貴婦人所必須接受的一切良好教育,這不得不說是笛福為表達“女人的天資恐怕比男人更高,她們的腦子也比男人快; 婦女在受教育以後能夠干出什麼事業,從一些女才子的事例上看得很清楚; 這種事例譴責了人們的偏見”這一觀點而埋下的伏筆。雖然善良的老婦人供給摩爾的是粗茶淡飯,樸素布衣,簡屋漏室,但讓她受到的教育卻絲毫不比富家子女差,讓她具備了基本知識,懂得做人的道理,加上在貴婦人家裡受到的環境熏陶,摩爾確實被培養成溫文爾雅,知書達理的人。正是以曾經受過的教育和培養為依託,摩爾才具有一定的性格深度和內涵,在日後化身為聰明果敢的婦人,在婚姻與金錢的交易中不斷偽裝,知道如何把握自己的命運一步步累積財富;在淪為慣偷之後,知道運用自己的才智去行竊,比如偽造信函,在碼頭貨棧冒領貨物,利用法律為自己脫罪等;入獄流放殖民地前,知道打點一切,為日後的新生活做好準備,甚至比她的丈夫傑姆更為理性和有遠見。儘管摩爾是生活在下層階級的小人物,她個人意義上的成功就是擺脫了悲慘命運,最終過上了富足而平靜的生活。上述種種,印證了笛福認為婦女只要受了教育,完成自己的提升,同樣有機會獲得個人的成功,甚至比男人更出色的真知灼見。
家庭婚姻生活
婦女被認為應該被動、順從、溫和、優雅,主要負責家庭內部事務,這是從古就倡導的傳統家庭生活中婦女的角色地位。對女性來說,婚姻自古以來使她們必須置於其中的重要社會制度,但在17-18世紀,英國的婚姻制度對待女性尤不公平,婚姻使一個女人的財產無條件的成為她丈夫的。他去世時,他可以將所有的財產留給別人,一點也不留給她;如果丈夫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妻子才能獲得丈夫個人財產的1/3.金錢毫無疑問是婚姻的必要前提,因此,對於身無分文的摩爾來說,貴婦人家的花心大少是不會娶她的,為了避免再次遭人拋棄流落街頭的命運,她不得已嫁給了二少爺,她對愛情的期待就此幻滅,她的第一次婚姻也就成了父權制社會中婚姻制度觀念的犧牲品。此後,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摩爾走上了依靠婚姻換取財富和地位之路,因為她“根據自己的經驗,很快懂得了這個道理:世道變了,連婚姻也不例外。不論在倫敦,還是在鄉下,結婚是為了相互的利益,不是處於某種政治陰謀,就是為了做生意,”她還發現,“男人無所顧及的奔走,尋找富家之女;他們把此稱之為‘獵婦’—即通過婚姻發一筆橫財…”
笛福借摩爾不斷依附男人,直至人老珠黃而不得不行竊以為生的這段經歷論述了經濟與婚姻緊密掛鉤的社會弊端,這也是當時婦女在經濟和婚姻問題上處於被動、受約束和從屬地位的體現。當然,笛福並非只指出人們在面對金錢和婚姻的消極面,他同時借摩爾之口提醒女士們:“(你們)對男人的侮辱,只得逆來順受,導致以後無窮的痛苦。認為女人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男人的附庸品,……婚姻大事,關係到自己一身的幸福,萬萬不能操之過急。即使(你們)出嫁遲一點,但換來的一生安定的生活,因而完全補償了晚婚的遺憾,嫁了個壞丈夫的女人,結婚往往太早太倉促;而嫁了個好丈夫的女人,則結婚再晚也不算晚。總之,除了身體殘疾或名聲掃地的女人,世上的女人遲早都能嫁個好丈夫,只要(你)能謹慎從事,處置得當。”可見,儘管當時大時代的前提是婦女們普遍受到不公正待遇,但笛福仍表現出他尊重婦女,理解婦女,同情婦女的態度,相信她們可以獲得婚姻幸福並抨擊了傳統的婦女觀,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
婦女的社會地位
從“當時毛紡業是科爾切斯特式的支柱產業”可以看出,紡織業仍是當時普通婦女從事的主要行業。摩爾做過許多活,紡紗、縫衣服、修補花邊、洗女人花邊帽、在貴婦人家做傭人,但都是熟練工,收入微薄。摩爾八歲時, 便天真地幻想著能靠“紡一天紗,可以掙三便士;要是縫普通衣服,一天有四便士”的收入成為一名“能自食其力,養活自己,不必去做傭人”的“貴婦人”,而當時真正的的貴婦人卻是“生活奢華,地位高尚,享受著種種[她]所不知道的東西。”可見,這種由於經濟收入的差別反映出的社會貧富的分化及階級差別十分明顯。17世紀中期,婦女的社會地位以及對婦女的評價比以前略有改觀。中上層階層的婦女既掌管家族事務,又協助丈夫經營產業,摩爾在流放美洲后經營種植園就是很好的例證。同樣,下層社會的婦女,雖然地位低下,但處境也比以前有所好轉。到了17世紀晚期、18世紀初的經濟轉型時期,工業革命帶來的商品使許多婦女擺脫了舊日繁瑣的家務,如紡紗織布、製作麵包、蠟燭、肥皂和釀酒等,使婦女得到了比以前更多的閑暇。加上當時世風追求悠閑舒適, 有條件的家庭都雇傭店員、管家和僕人,妻子成了有閑階級,地位下降,男性對女性能力與才華的評價比以前大大降低,婦女的社會邊緣化地位再次加劇。在這種社會風氣下,笛福筆下的摩爾並不滿足於“縫衣服、補花邊、做帽子”諸如此類的父權制社會中所規定的女性職業,而是要做“貴婦人”,這充分表現了笛福突破傳統禮教束縛,反抗傳統婦女角色的安排的精神。
《摩爾·弗蘭德斯》全書另一個出彩的地方便是摩爾十多年行竊生涯的精彩描述,王佐良先生就曾感嘆:“除了笛福,誰還能寫出摩爾在靠行竊謀生的時候所用的各種方法使書的一部分可以稱為《行竊大全》呢?”從這些描述的一個側面人們可以對當時的法律制度一窺大概。出生在新們監獄的摩爾在故事一開篇就控訴了當時法律制度對待婦女不公,她說:“聽說,一個鄰國,不知是法國還是別的什麼國家,皇帝曾頒昭規定,犯人若被判處死刑或罰做勞役,或發配遠方,其子女由政府照管,如果自己的國家也實行這一制度的話,小時候就不至於那麼孤苦伶仃了。但自己的國家有自己的國法。母親只是犯了一點小偷小摸的勾當,卻被判了大罪。”文中還提到,如果犯了諸如製造****的罪,必會判處死刑,梆在火柱上被活活燒死。可見,當時的資產階級建立了較為完備的社會刑罰體制,而且懲罰嚴厲。但被貧窮逼於無奈,摩爾依舊鋌而走險,走上了行竊之路。當然,面對嚴苛的律例,婦女一旦入獄,也可以通過聲稱自己懷孕而獲得緩刑,這可能是婦女面對法律所能享受到的為數不多的特權之一吧。摩爾和母親均被流放美洲,這已經不幸中的大幸。她的母親就是因為懷孕而要求減刑最後被流放,而摩爾則是想盡一切辦法最終免除死刑得以流放,可見當時的刑法制度在對待女囚犯的問題上仍有它開明的一面。
作為“英國小說之父”,丹尼爾·笛福也是第一位賦予女性在小說中的中心地位的人。在他第一部以女性為主人公的長篇小說《摩爾·弗蘭德斯》中,笛福就涉及婦女問題的諸多觀點至今仍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多評論家對這部作品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弗吉尼亞·伍爾夫稱“《摩爾·弗蘭德斯》可以與那些為數不多的、堪稱無可否認的偉大英國小說的著作並列”。羅經國指出“笛福在英國文學史上第一次以反映下層婦女的命運作為作品的主題,顯示了其對女性的同情”。還有評論者指出“其是一部具有女性意識的小說,表現了對舊大陸男權拜金意識形態的批判,對女性雙重困境的關懷,以及對女性抗爭的同情與支持”。本文試圖通過分析《摩爾·弗蘭德斯》,從中一窺笛福的女性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