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鎮遺址

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海豐鎮遺址,位於河北省滄州市黃驊市東25公里,分佈在羊二庄回族鄉海豐鎮村南至楊庄村之間,是一處重要濱海遺址,也是中國重要的金元時期考古發掘項目。

海豐鎮遺址南北約1200米,東西約1900米,佔地面積228萬平方米;2000年至2017年間,考古工作者對海豐鎮遺址進行了4次發掘,出土大批完整和可復原器物,以瓷器居多。

2006年5月25日,海豐鎮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沿革


漢,海豐鎮遺址為柳侯國故地。
南北朝時期,海豐鎮遺址叫漂榆邑,又稱角飛城。
唐宋時,海豐鎮遺址叫通商鎮。
金代,海豐鎮遺址始名海豐鎮。
1986年,原黃驊縣博物館進行全縣文物普查時,海豐鎮遺址被首次發現。
2000年,為配合朔黃鐵路建設,對海豐鎮遺址進行考古發掘,不僅發現煮鹽遺址,還發現了建築基址。
2003年,為配合朔黃鐵路建設,2次對海豐鎮遺址進行考古發掘。
2014年6月,河北黃驊博物館與吉林大學邊疆考古研究中心合作,開展海豐鎮遺址出土文物資料整理修復工作,通過海豐鎮遺址表現出的特點,結合海豐鎮的地理位置和歷史記載,海豐鎮遺址應為宋金時期‘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起始點,瓷器從這裡遠銷東北亞、韓國、日本及更遠的一些地方。
2016年7月,海豐鎮遺址首次主動性發掘正式啟動,由國家文物局批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主持,國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黃驊市博物館聯合開展;同年11月,第一階段工作結束,發掘面積300平方米,發掘區南北長約30米,東西寬約10米,現場出土大量金元時期建築基址、主幹道路、陶器瓷器等人類活動遺跡、器物。
海豐鎮遺址
海豐鎮遺址
2017年3月,海豐鎮遺址主動性發掘第二階段工作,地點位於海豐鎮遺址東南部,距第一階段工作探方約400米處,發掘面積1000平方米。

遺址特點


海豐鎮遺址
海豐鎮遺址
海豐鎮遺址位於黃驊市東25公里,佔地面積約228萬平方米,遺址文化內涵豐富,文化層最厚可達4米。海豐鎮遺址周邊分佈有多處遺址點,這些點共同組成海豐鎮一個大的聚落群,這個聚落群共同承擔起當時海上貿易出發地的職責。

文物遺存


文物遺存
文物遺存
2000年至2017年間,考古工作者對海豐鎮遺址進行了4次發掘,發現大量金元時期遺跡器物,以瓷器居多,來源於定窯、磁州窯、龍泉窯、景德鎮窯等南北方不同窯口,品種豐富,瓷器不僅有碗、盤、碟、俑、枕、瓶、罐、盆,還有娛樂玩具,如骰子、圍棋子,有裝飾品,如白瓷的南瓜子,釉色有白瓷、黑瓷、醬瓷、青灰瓷、雙色瓷、絞胎瓷等,裝飾手法有印花、刻花、剔花等裝飾手法,紋飾有鴛鴦、魚、牡丹、荷花、山石等。

研究價值


海豐鎮遺址
海豐鎮遺址
海豐鎮遺址在金代是集水陸交通為一體、以瓷器為主的貿易集散地和重要的運輸口岸,應為宋金時期“海上絲綢之路”的北方起始點,在國外特別是東亞國家出土的相當一部分宋金時期的瓷器應該是從海豐鎮運出。海豐鎮與中國寧波、揚州等地遺址一起搭建了中國古代瓷器貿易的地緣架構,對研究東亞地區古代瓷器貿易具有重要意義。海豐鎮遺址為判斷海豐鎮遺址的性質和歷史變遷,提供了重要依據,為重要的古代社會生活實物資料存儲了大量社會生活信息,這些信息得以較完整地保留,為觀察和研究當時歷史及社會生活提供了難得的實物資料,具有補史、證史的重要作用。

保護措施


保護措施
保護措施
2006年5月25日,海豐鎮遺址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5年7月,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達海豐鎮遺址保護設施建設項目計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31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212萬元,項目資金將用於海豐鎮遺址保護設施建設,包括保護網及護欄6200平方米、步行路8000平方米、道路整修1000平方米、綠化植物2000平方米、鋪設供水管道1000米、增設垃圾桶200個,安裝安防監控設施、污水過濾設施、配電箱各1套,看護管理展示研究用房1000平方米。

歷史文化


鹽業肇始

春秋時期,齊國大臣管仲為謀求富國強兵,建議齊桓公“煮海為鹽”,發展鹽業。黃驊當時地處齊國北部,鹽業始興。
秦始皇時期,因此地魚鹽富饒設柳縣(在羊二庄東南十餘里即今海豐鎮附近) 。
西漢元封元年(110年),桑弘羊為治粟都尉,請置大農部丞37名,分駐全國產鹽多的郡縣,全國始設鹽官38處管理鹽政。渤海郡章武縣(縣治今黃驊市故縣村北)為首批置鹽官之縣,有鹽民小規模煮鹽,鹽運以水路為主。
王莽時期(14-23年),渤海西岸發生大海浸,“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濫,西南出,寢數百里,九河之地已為海所漸”。九河之地包括今之天津、寧河及黃驊—帶,海水浸沒約一百年,鹽業、農業均遭摧毀。
東漢末年,渤海郡高城東北一百里,北盡漂愉(黃驊市海豐鎮附近),東臨巨海,民咸煮海水,藉鹽為業。
東晉建興元年(318年),後趙主石勒派王述在角飛城(城本故柳縣即海豐鎮村)煮鹽,場灶範圍相當於今黃驊沿海鹽場及今海興縣境。
北魏武帝永熙三年(534年),在滄、贏、青、幽四州“傍海煮鹽”,以滄州為最盛,多達1484灶,而滄州之場灶,多在今黃驊市海豐鎮附近。時鹽運水路以柳河(北臨海豐鎮)航運為要津。過角飛城(海豐鎮),西南經羊二庄,西至章武縣治所(黃驊市故縣村),再經高城縣治北(鹽山故城趙村)復西行滄州捷地,經達長蘆(滄州市),連接漳、衡二水。陸路由羊二庄經滄州而總匯瀛州(河間)為轉運,西行行銷各地。

鼎盛時期

據《鹽山新志》載:“滄鹽之極盛啟於五代金遼,南場之鹽猶復偏給北方泉州(時海豐場屬南場)。至金代,海豐鎮一帶鹽業更盛。”唐、宋、遼、金,為海豐鎮鹽業興盛時期。唐代以前,海豐鎮鹽民煎鹽為一家一灶或數家合灶,官府派吏監督收稅。唐中葉鹽鐵恢復專賣;設度支鹽鐵轉運使,理財專家劉晏整頓鹽法暢運。高宗時重開浚無棣河,海豐鎮一帶鹽運繁忙,往來經商的船隻經常阻塞了河道,當時得名“通商鎮”。遼金之際,滄州司設鹽場9處,晉獻16州始得河間煮鹽之利,於是塞北各州盡食滄鹽。

鹽業衰落

明朝後期,北司(北司前身為北場,唐庄宗以趙德鈞鎮蘆台軍,因置鹽場為榷鹽院謂之新倉,為北場發軔之始。遼金以後遂與南場代興)水運路暢;南司(以海豐場為主)唯靠陸運,鹽業生產呈北盛南衰局面。據《鹽山新志》記載: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姚思仁奏請與北所運判互調,謂北所產多,事繁,同知法令易行;南所產少,事簡,運判已足催辦,請將兩司所轄地方印務互調。於是以運判駐羊二庄者十餘年及三十九年運判乃移駐長蘆。明初,南所為運同,北所為運判,尚有重南輕北之意。萬曆互調之時北盛南衰已可見。此後,海豐僅一大使駐之,其盛衰之源皆由運道通塞之故,非昔產而今竭也。至民國33年(1944年),黃驊僅存民間散灘10副。

鹽業復興

民國34年(1945年),黃驊縣解放,縣政府大規模組織曬鹽,在原海豐場內左庄、辛立灶開海灘200餘副。民國36年(1947年),黃驊境內又開井灘277副,淋灘387副。1958年4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恢復、擴建和新建鹽場的指示》精神,經國家計委批准,長蘆黃驊鹽場成立,年產原鹽2.4萬噸。1960年,生產原鹽達到18.4萬噸。

旅遊信息


交通線路
滄州市——迎賓南大道——S022——黃石高速——中疏港路——海豐鎮遺址。

新發現


2021年8月,黃驊市考古工作人員在海豐鎮遺址附近發現一處古代製鹽滷水井,形制規整。河北海鹽博物館工作人員通過對井底瓷片、井壁砌磚和蘆葦捆鑒定,認定為金代遺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