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

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

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成立於1999年,原名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是全國第一家具有法人資格的網際網路社團組織。

協會簡介


2001年協會在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幫助下重新改組,由單純學術性社團轉變為科技學術與行業協調、管理等相結合的綜合性社團組織。2001年12月18日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陳學道當選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會長,肖江當選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秘書長。2006年8月31日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協會第三屆理事會,李悌葛當選協會第三屆理事會會長(法人代表),劉春保當選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秘書長。廣東省電信有限公司、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聯通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網易公司、騰訊公司、南方網、大洋網、金羊網、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廣東分中心等單位相關領導當選協會副會長。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是推動省內網際網路事業健康發展的綜合性社團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是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同時也是廣東省科協的有機組成部分。目前,協會擁有會員單位100餘家,擁有理事單位70家,擁有如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範大學、21cn、廣州視窗、新浪(廣東)、廣東金科、深圳新聞網等常務理事單位48家。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IT精英薈萃,理事會中產、學、研俊才雲集,不僅是連接會員之紐帶,更是溝通網民與社會之橋樑。
協會秉承引導行業自律,倡導“文明辦網,文明上網”,助推省內網際網路健康有序發展,宣傳國家政策及法規,協助政府規範行業競爭,促進行業與社會、會員與省際國際交流之宗旨,以服務於會員、行業和社會各界為己任,不斷推動廣東網際網路事業的前進與發展。

會員管理


為加強會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協會發展,根據協會章程,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會員入會
1.凡承認協會章程,按時交納會費的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網際網路業務及與網際網路相關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維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單位或個人均可申請參加本協會。
2.入會由申請單位或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向協會辦公室領取(或從協會網站“入會須知”和“走進協會”欄下載)入會申請表和協會章程。
3.申請單位填寫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后遞交協會辦公室。
4.協會辦公室接受申請表后將及時審核,五個工作日內提交秘書處審批。
5.協會秘書處在十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表進行研究,提出批准意見。
6.協會辦公室對批准入會的單位收取當年會費,並及時頒發會員證書和牌匾,同時在協會網站“通知與公告”欄向社會公布。
二、會員管理
1.協會辦公室設專人管理會籍,將會員資料錄入會員資料庫。
2.會員要與協會保持經常性聯繫,向協會反映情況,以便協會幫助會員解決問題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意見,提供信息、諮詢等多方面服務。
3.協會應深入會員單位徵求意見和建議,密切雙方關係,每年有計劃地安排訪問會員單位。
4.每年在第一季度,即1月至3月會員自覺向協會交納會費,收費情況詳見《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條》。歡迎會員單位用贊助性會費支持協會工作。會員如有特殊困難可要求減免會費,要求減免會費應先向協會提交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的財稅報告等證明材料,由協會秘書處審核后提交理事會審批。
5.協會免費向會員不定期寄發會刊或工作通訊、廣東網際網路發展狀況報告,在協會網站和會刊(或工作通訊)中通報協會工作和活動,報道業界動態,傳達上級指示和行業政策及法律法規等。
6.協會對按時交納會費和主動與協會保持密切聯繫的會員實行參加活動優先,活動收費優惠。
7.對協會作出貢獻的會員單位或個人,由辦公室推薦報秘書處,理事會批准,視貢獻大小分別給予通報表揚、嘉獎和授予榮譽稱號獎勵。
8.對違反協會章程和其它規定的會員,可視情節輕重,由辦公室報秘書處或理事會批准,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停止服務、警告和取消會員資格處分。
9.對無故一年不交納會費,視為自動退會,在會員庫中註銷會員資格並對外公布。一年內不參加協會活動的會員,協會秘書處和理事會給予批評。
10.會員退會應有本單位或本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填寫退會申請表,經秘書處批准退會。會員退會時協會辦公室應讓其清理完與協會有關的經濟和其它未盡事務,收回會員證和牌匾,在會員庫中註銷會員資格並對外公布。

入會須知


1.仔細閱讀協會章程與會籍管理辦法,了解協會的基本情況(詳見本網站“走進協會”欄)及會員權利與義務。
2.根據單位自身實際情況確定自己所希望取得的會員資格,如普通會員單位、理事會員單位或常務理事會員單位等,並在團體會員入會申請表“申請會員種類”相應選項中加“√”,同時填寫相應的會員單位代表登記表或理事登記表、常務理事登記表、副會長登記表。
3.將入會申請及相關表格遞交協會秘書處,秘書處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信息反饋。普通會員單位入會申請經協會秘書處審核通過後,繳納當年會費,自協會網站“通知與公告”欄)公布之日起即成為協會正式會員單位,並領取會員證及會員牌匾。申請成為理事或常務理事、副會長等,首先經協會秘書處審核、會長批准,自協會網站(同上)公布之日起行使相應權利並履行相應義務,繳納當年相應會費,領取相應證書及牌匾,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擴大會、理事會通過後,成為正式理事或常務理事、副會長。會員希望變更身份必須提出申請報告,申請成為理事或常務理事、副會長等辦法及程序同上。
4.為保證會員單位與協會信息往來的快捷順暢,會員單位可申報2個以上相關負責人,並詳細填寫聯繫方式,如手機、辦公電話、Email、詳細通信地址及郵編等(可在備註欄或附紙填寫)。
5.協會與會員的聯繫實行聯繫人專職負責制,聯繫人有責任將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向負責人轉達,變更聯繫人時必須委託專人代理負責,以免出現聯繫脫節,影響會員單位整體利益(聯繫人可在備註欄或附紙填寫2個以上,並寫清詳細聯繫方式)。
6.會員單位變更地址或發生人員變動,務必及時通知協會,以保證信息暢通。
7.會員單位如希望通過協會與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溝通,必須提交書面報告,協會將負責向行業主管部門建議或轉達、協調;如需要協會幫助與其他會員單位進行聯絡,必須提前將行為目的如實告知協會;如需要協會支持或聯合組織活動,必須提前致函協會秘書處;會員的要求協會將做到及時反饋。
8.個人會員的入會條件:①對本行業或本協會做出過較大貢獻,或在業內有較高聲望;②經2名以上會員推薦。
9.申請入會,可以在本網站下載相應申請表及登記表,有關入會各種事宜,可隨時向協會諮詢。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名稱為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英文名稱Guangdong Internet Society,縮寫GDIS,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 協會由廣東省從事網際網路業及網際網路相關產業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以及一切關心和有志於推動廣東網際網路事業發展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的全省性、非營利,以促進我省網際網路健康有序、快速發展,服務於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綜合性社會團體,依法登記成立,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國網際網路行業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學術團體,對內組織制定行約、行規,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實現行業自律;協調行業與政府主管部門的交流與溝通,宣傳貫徹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提高我省網際網路技術的應用水平和服務質量,保障國家利益和用戶利益,普及網路知識,推動文明辦網,引導用戶健康上網;對外參與國際交流和有關技術標準的研究;促進我省網際網路產業的發展,為廣東建設經濟強省、文化大省、法治社會、和諧廣東貢獻一份力量,為國家信息化、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第四條 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協會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的辦公地址在廣州市執信南路3號廣東通建大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向會員宣傳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願望及合理要求,組織與加強政府主管部門與會員之間的交流與溝通。
(二)制訂並實施網際網路行業的規範和自律公約,協調會員間的關係,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利益,提高行業的服務質量。
(三)開展我省網際網路行業的調查和信息搜集、整理、統計與分析工作,研究我省網際網路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促進網際網路的應用開發,探討本行業的發展規劃,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四)組織與開展有益於網際網路發展的活動,加強行業的信息交流,傳遞最新技術動態和市場信息,推進廣東網際網路的發展與應用。
(五)及時了解國內外網際網路企業發展動向和技術進步趨勢,組織會員單位、省內網際網路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和國內網路經濟技術交流和企業管理研討活動。舉辦展覽、展示會,為會員單位和省內網際網路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擴大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走向國際市場服務。
(六)編輯出版協會刊物、信息資料以及廣東網際網路發展狀況報告。
(七)承擔會員單位及其它社會團體或政府主管部門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協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團體或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體會員的條件
1.經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網際網路及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科技教育機構或學術團體,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在本行業、專業領域有一定的影響;
2.有加入協會的意願,擁護並遵守本協會章程。
(二)個人會員的條件
1.具有合法政治權利的中國公民,且在本行業、專業領域有一定的專長或影響;
2.有加入協會的意願,擁護並遵守本協會章程。
第九條 加入協會的程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協會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秘書處)批准;
3.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協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協會工作的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
(三)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及符合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需要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6萬元;
(二)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4萬元;
(三)常務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萬元;
(四)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千元;
(五)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千元;
(六)個人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0元。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無正當理由1年不交納會費、不履行會員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並予以公告,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會成員;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終止;
(五)決定協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需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半數以上與會代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須由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理事若干人。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等事項;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協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決議須經2/3以上到會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決議須經2/3以上到會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或專業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或以上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均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但同一職位連選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經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責: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或授權副會長、秘書長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協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做出決定后聘任;
(四)決定或授權有關機構負責人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負責處理協會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協會按照國家會費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協會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合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協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協會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2006年8月3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主要領導


名譽會長
陳學道名譽會長:男,1942年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教授級高工,通信領域技術專家。歷任廣州通信設備廠廠長,廣東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兼黨組成員,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現已退休)。 2001年12月當選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會長。 1992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第一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994年獲得全國科技實業家創業獎銀獎。目前,擔任信息產業部通信科技委員會委員、信息產業部電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和廣東省政協委員、中國通信學會會士。
會長
李悌葛會長(法人代表):男,1945年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廣東省郵電工程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廣東省郵電管理局處長,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黨組成員,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廣州分中心主任(現已退休)。2001年12月當選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副會長。
李悌葛同志在通信、網際網路行業,尤其是在通信網路基本建設領域有著30多年的工作經驗和紮實的工作作風。2001年3月起,在領導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中心廣州分中心的五年中,廣州分中心曾創下了全國2004年度“五個第一”的優秀記錄,並曾被中共中央辦公廳評為“2003年度中共中央辦公廳報送ΧΧ先進單位”。
副會長簡介
(以姓氏筆劃為序)
丁磊副會長:男,1971年生,大學學歷。是IT產業知識及Internet系統集成技術的出色的專業人才。1997年創立網易公司,將一個10多人的私企發展到今天擁有近1700名員工在美國公開上市的知名網際網路技術企業。先後任網易公司首席執行官,聯合首席技術執行官,首席架構設計師,代理首席營運官等職務。現任網易首席執行官。
馬化騰副會長:男,1971年生,大學學歷。第十屆全國青聯委員,深圳市第四屆人大代表。2004年,被CNN和《時代周刊》聯合評選為全球最具經濟影響力人士,同年在CCTV中國年度經濟人物評選中,獲年度新銳獎。2005年12月,被評為達沃斯經濟論壇2006年度全球青年領袖之一。1998年創辦騰訊公司,騰訊現已成長為中國最大的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商之一,構建了即時通訊QQ等四大網路平台。現任騰訊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方兆康副會長:男,1952年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教授級高工,註冊資產評估師。歷任廣東省科協科技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廣東省科協副巡視員(現已退休),省網際網路協會第一屆理事會副會長(法人代表,兼秘書長),省網際網路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副會長。
孫粵江副會長:男,1951年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歷任肇慶市郵電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廣東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現任廣東省電信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買彥州副會長:男,回族,1968年生,中共黨員,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歷任河南省駐馬店市電信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河南省電信公司計劃建設部主任、支部書記,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網路運維部經理、支部書記,中國網通(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副總經理。現任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
阮興燦副會長:男,漢族,1966年生,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歷任羊城鐵路總公司電務段工程師、廣州鐵路集團公司電務處通信科高級工程師、中國鐵通廣東分公司市場總監,現任中國鐵通廣東分公司副總經理、高級工程師。
張光遠副會長:男,1975年生,大學學歷。歷任羊城晚報報業集團羊城晚報記者、羊城晚報報業集團總經辦項目經理、金羊網行政總監、金羊網副總經理。現任金羊網總經理、廣東羊城晚報數字媒體有限公司總經理。
張新亮副會長:男,1971年生,大學學歷。2009年創辦中國網際網路交易投資博覽會(簡稱“中國網博會”)。歷任第一屆、第二屆“中國網博會”組委會秘書長,現任中國網際網路交易投資博覽會(網博會展)公司總經理,兼任中國工商報(廣東宣傳中心)主任、中國招商投資網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深圳市明潤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
林鵬副會長:男,1956生,中共黨員,教授級高工。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工程技術專家。現任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廣東分中心副主任。兼任國家金卡工程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工作組成員,廣東省保密技術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廣州市政府決策諮詢專家,中山大學兼職教授。歐陽農躍副會長:男,1958年生,中共黨員,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1993年獲國家科技部實施火炬高新技術產業計劃先進工作者稱號,2006年獲廣東網路新聞一等獎。歷任中國科學院廣州電子研究所秘書、廣東省科委高新技術處副處長、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副書記、江門市科委主任,現任南方新聞網總裁。
高志興副會長:男,1962年生,中共黨員,碩士學位,高級工程師。歷任廣東省郵電管理局工程師,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市場部總經理,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廣東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董事、副總經理,廣東省網際網路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副會長。
梁泉副會長:男,1968年生,中共黨員,博士學位,高級工程師。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博士後站領導小組專家成員,所主持的多個項目先後榮獲中國報業協會電子技術委員會一等獎,個人先後多次榮獲全國、省、市榮譽稱號,2005年榮獲第九屆廣州“十佳”青年。現任廣州日報報業集團總工程師、技術處處長、團委書記、廣州日報社副社長、大洋網總裁。
秘書長
劉春保秘書長:男,1945年生,大學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廣東省郵電通信設備廠助理工程師,廣東省郵電管理局高級工程師、科長,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科長、處長助理、調研員等職(現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