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長

省級行政區的行政機構首長

省長(Governor)是省級行政區的行政機構首長。是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下屬地方的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人。

在中國,即為省人民政府首長,由省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再由省委、省政府確認批准 和 中共中央、國務院確認批准、所在省份受省委書記的領導、受省人大常委會選舉、罷免、監督。受省人民政協建言獻策。

港澳地區稱為特區行政長官(或“特首”),行政級別與內地省長相同,由港澳地區選舉產生,並由中央人民政府進行任命。向國務院總理、國家主席、述職彙報工作。

各省省長


(表格更新至2021年6月25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陳吉寧
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長廖國勛
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許勤
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長藍佛安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布小林(女)
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劉寧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長韓俊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省長胡昌升
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長龔正
江蘇省人民政府省長吳政隆
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長鄭柵潔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長王清憲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長王寧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易煉紅
山東省人民政府省長李干傑
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長王凱
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王忠林
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毛偉明
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馬興瑞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藍天立
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長馮飛
重慶市人民政府市長唐良智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長黃強
貴州省人民政府省長李炳軍
雲南省人民政府省長王予波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齊扎拉
陝西省人民政府省長趙一德
甘肅省人民政府省長任振鶴
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信長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咸輝(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雪克來提·扎克爾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賀一誠

行政職位


省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省的行政機關的第一號人物。完全的說法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長,為三級官(是正部長級)。省長是省政府的第一位領導人,是該省的第二領導人。省的第一領導人為省委書記。省長都是該省中國共產黨的委員會的排在第一位的副書記。“省委副書記、省長某某某”,是媒體上經常出現的說法。

任期

1954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開始設立,每屆任期4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后,省建立“革命委員會”,廢此職。1979年恢復設立,每屆任期5年。

主要職責

主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在本省範圍內,行使法律規定的職權;代表省人民政府對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

歷史

省長這一名稱自民國北洋政府時期出現。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省的行政長官。初稱民政長。民國三年(1914年),袁世凱改為巡按使。五年袁世凱死後,北洋政府改為省長。由於軍閥專橫,省長號為民政長官,實權有限。國民黨統治時期,改省長為省主席

女性省長


顧秀蓮

1982年—1989年,任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長兼省體改委主任。

烏雲其木格

2001年—2003年,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

宋秀岩

2005.01—2010.01,任青海省委副書記、省長。

李斌

2012—2013年,任安徽省委副書記、省長。

劉慧

2013年3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劉慧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代理主席。4月2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劉慧當選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2016年7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銀川舉行,決定接受劉慧辭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職務。

布小林

2016年6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布小林當選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咸輝

2016年9月1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在銀川舉行,咸輝當選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林鄭月娥

2017年7月1日上午,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林鄭月娥宣誓就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她也是香港回歸以來首位女性行政長官。

諶貽琴

2017年9月6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任命諶貽琴為貴州省副省長,代理貴州省省長職務。
2018年1月30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諶貽琴為貴州省人民政府省長。

流行辭彙


2008年,全球經濟都在面臨巨大考驗,懂得省錢再是硬道理。這裡的“省長”指的是“省錢的長官”,是城市裡繼SOHO族月光族、樂活族、飛特族等族群后又一新興的引領理財潮流的新族群。
“省長”們的最高境界是:既要節約省錢,又要享受生活,不當"苦行僧"。唱K、打球都不減少,只是換個白天時段;旅遊夢想繼續,只是避開黃金周;該買的東西不心疼,只是處處刷卡,計算積分。
勒緊褲帶,過過另類“時尚”日子的不只是中國人。物價高企和經濟衰退讓原本與中產階層無關的低成本生活全球風行。這種無論窮富都趨之若鶩的生活方式和經濟模式在各大洲上演。

落馬省長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落馬省長
姓名簡歷、職務事件
秦光榮男,漢族,1950年12月生,湖南永州人。曾任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雲南省委書記、省第十二屆人大主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9年5月9日,中紀委網站消息: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趙正永男,漢族,1951年3月生,安徽馬鞍山人。曾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陝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預備役141師第一政委、中共 陝西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陝西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0年7月31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趙正永受賄案,對被告人趙正永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趙正永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努爾·白克力男,維吾爾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樂人。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代主席、政府主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正部長級) 、國家能源局局長、黨組書記。2019年12月2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努爾·白克力受賄案,對被告人努爾·白克力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努爾·白克力受賄犯罪所得贓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努爾·白克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王三運男,漢族,1952年12月生,山東單縣人。曾任貴州省委副書記、四川省委副書記、福建省委副書記、安徽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9年4月11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三運受賄案,對被告人王三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王三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蘇樹林男,漢族,1962年3月生,山東東阿人。曾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共福建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2018年7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蘇樹林受賄、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蘇樹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蘇樹林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黃興國男,漢族,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曾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書記,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長。2017年9月2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黃興國受賄案,對被告人黃興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王珉男,漢族,1950年3月生,安徽省淮南人。曾任吉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吉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7年8月4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珉受賄、貪污、玩忽職守案,對被告人王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白恩培曾任第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共雲南省委書記、雲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中共青海省委副書記、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2016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對被告人白恩培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白恩培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產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楊晶曾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國務院秘書長,國家行政學院院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2018年2月24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楊晶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晶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部長級,按程序辦理。
魏宏曾任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2016年2月4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四川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魏宏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魏宏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