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是從1945年(昭和20年)美軍佔領沖繩開始,直到1972年(昭和47年)5月15日轉交日本為止,琉球列島共有27年由美國所治理。所管轄的範圍包括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徠。

簡介


美國治理琉球群島時期
軍事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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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1972年 Merchant flag of Japan (1870).svg →
政制 軍事佔領
美國總統
1945–1953 哈利·S·杜魯門 (首)
1969–1974 理查·尼克森 (末)
高級專員
1957–1958 詹姆斯·E·穆爾 (首)
1969–1972 詹姆斯·B·萊哈特 (末)
行政主席
1952–1956 比嘉秀平 (首)
1968–1972 屋良朝苗 (末)
歷史時期 冷戰
沖繩島戰役 1945年1945年4月1日–6月21日
舊金山和約 1952年4月28日
回歸日本 1972年1972年5月14日
人口
1950年估計 917,875
密度 249.8 每平方公里 (646.9 /sq mi)
1960年估計 883,122
密度 402.2 每平方公里 (1,041.6 /sq mi)
1970年估計 945,111
密度 430.4 每平方公里 (1,114.7 /sq mi)
貨幣 B型軍票(1945–1958)
美元(1958–1972)

概要


軍政的開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1945年3月底美軍開始在沖繩群島進行登陸作戰,並於4月1日登陸沖繩島,與當時負責防衛的日軍展開了沖繩島戰役。美軍登陸后,便立即在佔領地設立了美國海軍政府。6月,美軍幾乎佔領了沖繩群島全部之區域;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后,美國軍政府設置了由沖繩當地居民所組織的“沖繩諮詢會”,作為與當地居民溝通的管道。
美軍在佔領沖繩群島后,也先後進入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並恢復原本的宮古支廳及八重山支廳的機能,以維持當地社會運作。1946年(昭和21年)2月,美軍將原屬日本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從日本政府管轄中劃分出來,並放入美國在琉球群島的軍政府管轄下。
美國原本認為,琉球群島與朝鮮半島同樣是被日本的帝國主義所統治的殖民地,因此計劃將琉球群島交由聯合國託管后,由日本分離出並獨立,美國軍政府也是以此為目標來運作。但是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國家興起,進入冷戰時期后,美國意識到如果將琉球群島託管,便不能有效利用琉球群島來與蘇聯對抗,防止共產主義勢力進入太平洋。因此決定撤回以琉球獨立為前提的託管計劃,改認可日本對琉球的潛在主權,以維持以軍隊統治琉球的型態。
美國為了加強軍備,在美軍取得於琉球群島上的日軍舊基地后,便不斷強制的徵收了當地居民的土地,以擴張了演習和補給的用地。被當地人以“用槍、劍和推土機進行的土地徵收”來比喻,成為美軍強權的代名詞。

與日本本土分離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正式將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交給美國託管。
1952年(昭和27年)的舊金山和約中,確認了日本在琉球群島的潛在主權,也讓美軍繼續維持控制琉球群島。同時,作為行政治理機關的沖繩諮詢會先後改組為“沖繩中央政府”、“沖繩民政府”,最後在1952年成為“琉球政府”直到歸還日本。
1953年12月25日美國將與論島以北的奄美群島歸還日本,但也使得從奄美來到沖繩本島工作的人成為非琉球政府管理的“日本人”,產生一些社會問題。

經濟

原本沖繩島戰役造成沖繩的經濟基礎被破壞,經濟上流通的貨幣除了原本的日圓外,也增加了由美軍發行的B型軍票(Type "B" Military Yen),並在1948年到1958年間成為琉球群島上惟一合法的貨幣。不過在1958年後,改以美金為正式貨幣。
雖然與日本本土的經濟圈分離,但因為美軍基地的設置,產生了許多新的工作機會,包括土木建設、運輸、基地周邊的飲食業及風化業。
與日本本土的通行,限制必須持有護照。

美國派駐最高首長

從1957年(昭和32年)起,美國統治琉球群島的最高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員”,由美國國防部長經美國總統同意后指派中將階級之將官擔任。
歷代高等專務員為:
1.詹姆斯·E·摩爾(James Edward Moore)陸軍中將(1957年7月- 1958年4月)
2.唐納德·P·布思(Donald Prentice Booth)陸軍中將(1958年5月- 1961年1月)
3.保羅·W·卡拉威(Paul Wyatt caraway)陸軍中將(1961年2月- 1964年7月)
4.艾爾伯特·華生二世(Albert Watson II)陸軍中將(1964年8月- 1966年10月)
5.費迪南·T·安格(Ferdinand Thomas Unger)陸軍中將(1966年11月- 1969年1月)
6.詹姆斯·B·萊帕特(James Benjamin Lampart)陸軍中將(1969年2月- 1972年5月)
特別是第三任的卡拉威中將治理下,多次使用“琉球”刺激沖繩居民的民族主義,企圖推動與日本分離的主張。

回歸日本

徠琉球群島於1972年(昭和47年)5月15日由美國交付日本統治,並恢復設置沖繩縣。

歷史


1945年4月1日:在沖繩島戰役中美軍登陸沖繩本島,並在當日成立美國海軍政府。
1945年8月15日:沖繩諮詢會成立。
1946年:於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及奄美群島上分別設置宮古支廳、八重山支廳及大島支廳。
1946年4月24日:沖繩中央政府成立,12月4日改稱沖繩民政府。
1946年7月1日:管理沖繩的許可權由美國海軍轉為美國陸軍,因此軍政府也轉移成美國陸軍政府。
1946年10月:於奄美群島上設置臨時北部琉球群島政廳。
1947年3月21日:於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分別成立宮古民政府和八重山民政府。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託管。
1950年11月:各群島知民政府及臨時政廳分別改組為沖縄群島政府、宮古群島政府、八重山群島政府,並在奄美群島成立奄美群島政府。以民選方式選出各群島政府的知事和群島議會的議員。
1950年12月15日:美國軍政府改組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由美軍指派政府武官擔任首長,文官擔任副首長。
1951年4月1日:由於各群島政府知事逐漸出現要求回歸日本的主張,美國民政府重新成立負責統一管理沖繩、宮古、八重山及奄美群島的琉球臨時中央政府,並削減各群島知事的許可權。
1952年4月1日:琉球政府成立,並廢除群島政府。
1953年12月25日:奄美群島回歸日本。
1957年6月5日:美國民政府的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官。
1968年:初次進行琉球政府行政主席選舉,由主張回歸日本的屋良朝苗當選。
1972年5月14日:沖繩回歸日本,琉球政府廢除,多數組織都直接由沖繩縣廳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