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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祿

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

李光祿,男,教授,博士生導師,1962年02月出生,山東濟陽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畢業於山東礦業學院採礦工程系採礦工程專業。

現任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山東科技大學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兼任青島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青島市法學會副會長、山東科技法學研究會會長。

簡介


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李光祿
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院長李光祿
李光祿,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山東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法學教授、院長,學校首屆和第二屆“教學名師”,碩士生導師,中國環境與資源法學會常務理事,山東省科技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東省特聘維權律,泰安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仲裁員。
現主要從事民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該同志組織觀念強,重視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勤奮努力。作為高校教師,年均純教學工作量四百餘學時,教書育人,教風嚴謹,教學效果優秀,曾多次獲得“十佳師德標兵”、“優秀園丁”、“優秀教師”、 “我心目中的好老師”等榮譽稱號。
主持完成國家和省部級課題4項。近五年發表論文17篇,完成論著2部,主編全國通用教材3部。
作為學校法學專業的主要創辦人,勇於開拓,善抓機遇,在領導的大力支持下,與同事們一道,較快地實現了從無到本科再到碩士點的跨越。作為學院主要行政負責人,嚴於律己,誠以待人,允公允能,思路清晰。積極探索文法學院的發展思路與辦法,在隊伍建設、健全制度等方面作了許多開創性工作。提出了“構建活力文法、厚實文法、和諧文法”的理念,並通過系列有成效的措施和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主要研究方向


民商法環境法,現為山東科技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科帶頭人,省精品課“物權法”、省“生態文明與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基地”負責人,復旦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兼職教授。針對我國法治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現狀以及法學教育現狀,帶領團隊開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研究工作,先後參與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3項,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軟科學項目各1項;主持省部級項目7項;出版相關學術著作4部,主編教材4部,在國內外刊物及會議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
獲山東省社科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優秀教學研究成果三等獎各1項;獲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十佳師德標兵、優秀園丁、優秀教師,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拔尖人才,山東省高校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