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安局
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衢州市公安局是衢州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縣級市)區設公安局(分局),在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指導並直接參與危害國內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及宗教邪教派別等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三)主管和指導全市各類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涉毒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案件和跨縣、市重大案件的偵破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維護全市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和查處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負責指導並依法監督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主管並指導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等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七)組織實施全市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和網路監控工作。
(十)組織實施對來衢州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和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負責全市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二)主管全市公安機關通訊、經費、被裝和裝備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法制工作,負責公安行政、刑事執法指導監督和執法違法案件的糾正;承辦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制定本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十五)主管公安分局的領導幹部;協同縣(市)黨委管理縣(市)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規劃、指導和實施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六)協管公安消防部隊建設;按規定的許可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導;領導並指導林業等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今後凡涉及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市政府文件為準。
政治部
紀委、監察室
警務督察支隊
辦公室
指揮中心
幹部處
警務教育處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治安警察支隊
刑事偵查支隊(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
禁毒支隊
監所管理支隊
出入境管理局
交通警察支隊
網路警察支隊
特警支隊
法制支隊
科技信息通信處
看守所
後勤處
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審計處
公安分局是市公安局直屬的派出機構,直接管理市區與柯城區範圍內社會治安,具體承擔區內治安行政和刑事執法等任務。
職務 | 姓名 |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 吳松平 |
2020年6月8日,被衢州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衢州市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
衢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