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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寶

清朝時期固源鎮西路副將

鍾寶(1645年―1704年),廣東香山縣人(今珠海市唐家灣鎮淇澳島)。幼事漁業,質樸而有勇略。由於清政府的海禁政策,漁業歉收,后鍾寶經營屠宰生意,復告失敗,乃聚嘯海上走私與打劫,官府莫可奈何。

人物經歷


清康熙二年(1663年),浙人姚啟聖香山縣知縣,對鍾寶予以招撫,鍾遂放棄海盜生涯。不久,姚被清廷奪官返籍,鍾寶複流為海盜。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為平定耿精忠在浙、閩的叛亂,朝廷命康親王率軍討伐。姚啟聖參加康親王隊伍,召鍾寶從軍,鍾應召帶18名鄉人投姚。每次戰鬥,姚、鍾皆身先士卒,勇敢敵軍,受清政府嘉獎。姚啟聖從參謀升至閩浙總督;鍾寶由把總、千總升至三品游擊將軍。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姚、鍾攻佔海澄廈門金門后,鍾寶軍編入水師,作渡海收復台灣的準備。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廷任命原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全權負責指揮進軍台灣事宜。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鍾寶等水師將領,在坐鎮廈門的閩浙總督姚啟聖支援下,攻佔澎湖後向台灣進軍。船至鹿耳門,退潮水淺,兵船不能靠岸,施琅無計可施。鍾寶自幼在海邊捕魚,熟悉退潮登岸辦法,遂向施琅獻計,假借泥板(一種像雪撬狀的木板,頭稍翹,一腳踏在板上,一腳嶝泥推進)可進。施琅從其計,數日內趕製一批泥板,由鍾寶趁夜率兵登泥板上岸,向敵軍投火藥罐,施琅引大軍后至,登陸成功,台灣乃告統一,鍾寶功升左都督。此後,鍾寶一度回鄉。

詳情


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被康熙帝授予陝西潼關參將,在位7年,政績昭著,升固源鎮西路副將。統率八路官兵,防衛西疆,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4月逝於任上。《清史稿》記載他“撫兵民有恩,稱為鍾佛子”,陝西華陰城曾為他立紀念祠廟。今廣東省博物館陳列鴉片戰爭前夕淇澳人民抗英鬥爭時使用過的一門大炮,據傳是鍾寶平定台灣后帶回的荷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