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硝酸正丁酯

亞硝酸正丁酯

亞硝酸正丁酯,油狀液體,有特殊氣味,遇光、空氣極不穩定,受熱分解釋放有毒氣體氧化氮、易燃。屬亞硝酸酯類,有毒,大劑量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主要用於化工有機合成

危險性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該品屬亞硝酸酯類,亞硝酸酯類的主要作用是使血管擴張,引起血壓下降,心動過速。大劑量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該品極度易燃。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並放出有毒氣體。受熱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煙氣。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滅火劑: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砂土。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製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還原劑、酸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還原劑、酸類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接觸控制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20
TLVTN:未制定標準
TLVWN: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式控制制: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蒸氣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氧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純品
外觀與性狀:無色或淺黃色油狀液體,有特殊氣味。
pH:
熔點(℃):無資料
沸點(℃):78
相對密度(水=1):0.88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3.5
飽和蒸氣壓(kPa):101.31(78℃)
燃燒熱(kJ/mol):無資料
臨界溫度(℃):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閃點(℃):-18~23
引燃溫度(℃):無資料
爆炸上限%(V/V):無資料
爆炸下限%(V/V):無資料
溶解性:不溶於水,可混溶於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於有機合成。
其它理化性質:

穩定性


穩定性:
禁配物:強酸、強還原劑、水。
避免接觸的條件:光照、潮濕空氣。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LD50:83 mg/kg(大鼠經口)
LC50:1768mg/m3,4小時(大鼠吸入)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無資料。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廢棄注意事項: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32153
UN編號:2351
包裝類別:O52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醫用安瓿瓶包裝,每盒 5×0.2 毫升,每箱 300盒時,可按普通貨物運輸。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靜電。嚴禁與還原劑、酸類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晒、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