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

政府機關

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是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職責


(一)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州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和州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交通和計程車)管理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優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五)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本地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協調本地國防運輸;承擔州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負責對全州農村公路(即縣公路、鄉公路、村公路)的路政執法進行行業指導和技術業務指導。指導全州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行政執法、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本地區跨縣(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農村公路的審批。本地區企業投資的農村公路大中型橋樑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
(八)承擔水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
(十)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將州交通運輸局所屬的州公路處、州道路運輸管理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務管理處、州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處承擔的行政職能划入州交通運輸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十四)職責調整。將州人民防空辦公室(州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交通戰備職責”划入州交通運輸局。將州農業委員會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能划入州交通運輸局(州交通戰備辦)。
(十五)職能轉變。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優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強化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加強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由州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州發展改革、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

機構領導


貴州省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州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唐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