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置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在古甬東地設立
翁山縣。下轄富都、安期、蓬萊三鄉。“
翁山”一名則因境內有翁山而得。這是
舟山群島第一次建立縣級政區。縣治初設義頁河,后移於鎮鰲山旁。
公元1073年(北宋
熙寧六年)
王安石在
鄞州任縣令,上奏朝廷重置縣治。
宋神宗批准這一奏請,在舊翁山縣地重置縣治,名
昌國。“意其東控日本,北接
登萊,南連甌閩,西通吳會,實海中之巨障,足以昌壯國勢焉。”
公元1278年(元
至元十五年)因“海道險要”、“戶口倍增”升縣為州,名
昌國州。此時,
舟山有居民22600餘戶,126000餘人。
1369年(明洪武二年)撤廢昌國縣,
1687年(清康熙二十六年),舟山群島建縣縣名
定海。
康熙題“定海山”扁額。他以為“舟”是動的物體,不太平,不如以“定”為好,“海定則波寧”。以祈“海波永定”。1841年9月,英軍再度進攻舟山,定海
總兵葛雲飛偕壽春總兵王錫朋、
處州總兵
鄭國鴻,率軍民抗擊,是為震驚中外的“鴉片戰爭定海保衛戰”。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清政府將
定海縣升為
直隸廳,直屬浙江省。
民國元年(1912)11月(清宣統三年九月)定海光復,改
定海直隸廳為定海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