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3條詞條名為吳毓麟的結果 展開

吳毓麟

原交通總長

吳毓麟,字秋舫,回族,安徽歙縣人。清同治年間,歙縣遭蝗災,吳家為求活路,奔往回民聚居的河北省滄州。

人物生平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清同治年間,歙縣遭蝗災,吳家為求活路,奔往回民聚居的河北省滄州。
1871年(清同治十年),小毓麟誕生在逃難途中。吳家經過千辛萬苦來到滄州后,在滄州孟村落了戶。
1886年毓麟和弟弟墨林一同赴天津投考了北洋水師學堂。毓麟、墨林兄弟竟然考上了。畢業后被選派赴德國深造。
1915年任海軍部科長。他對海軍建制及船舶製造多有建議。不久調任大沽造船所所長。在任內,他誠聘有真才實學的人員,潛心研究造船技術和軍火生產,曾製造出多種長短槍及其他火器,“大沽造”槍在當時曾聞名全國。
1918年2月23曰,授海軍輪機少將。
1921年,吳毓麟兼任首都保存會總裁,京兆河道治理督辦,同年11月2日,晉授海軍輪機中將。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1922年,他出任津浦鐵路局局長。在任內,他輕車簡從。一次,去濟南公幹后返津,他有意穿便服擠到三等硬座無號車廂內,一面觀察車站秩序及鐵路工作人員服務情況;一面與同車人閑談,了解情況,品評車上工作人員的作風和品德。
1923年,吳毓麟出任交通總長,為直系保定派代表人物。5月,發生了一件震撼世界的臨城大劫車案,其中40多名外國人被劫,事態嚴重。他身為交通總長,萬分焦急,親自出馬與楊以德、熊炳琦、溫世珍等及各國領事,先後奔至山東棗莊與劫匪頭目孫美瑤談判,最後終於達成協議,被劫的外國人全部獲釋。北洋政府除了向各國政府道歉外,還賠償了幾十萬元的巨款才算了事。
在日偽時期,日本駐華北的岡村寧次大將和漢奸王克敏等人都曾到吳毓麟家,“敦請”他“出山”,維持華北政局。他以老來多病,並以在鬧牙病為借口,加以推脫。
1930年,吳毓麟將住了近十年的宅邸,賣給了熱河省政府主席湯玉麟
1931年,他租賃了特一區12號路的一所德式洋樓(今河西區解放南路292號,原市檢察院)。此宅邸是著名實業家莊樂峰的,建成於1931年,佔地6.002畝。
1935年利津與李廷玉的協和公司合組合豐公司,吳毓麟任總經理,並擔任裕薊鹽業公司、福星麵粉公司董事。
1939年天津鬧大水,他憑著自己的聲望,積極聯絡各方力量,派出五條小船每日巡駛各區,來往渡人。每日還在自家窗口放上盛滿稀粥的五個大缸,凡遇難民求賑,每人一勺,以解燃眉之急。家鄉滄州孟村鬧大水,他除了辦粥廠賑濟災民外,為了讓村民自救,還在村上辦起了小型紡織廠,設立了掃盲學校。在日偽時期,日本駐華北的岡村寧次大將和漢奸王克敏等人都曾到吳毓麟家,“敦請”他“出山”,維持華北政局。他以老來多病,並以在鬧牙病為借口,加以推脫。
1944年秋,吳毓麟家中生活緊迫。在內憂外患的情況下,他的病情日益加重,終於不治,凄然去世,卒年73歲。

人物評價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吳毓麟的愛好廣泛,他每日除了練習書法外,還特別愛讀歷史、筆記一類的書刊。每晚臨睡前,堅持讀《資治通鑒》。吳毓麟特別崇拜翁同龢,對他的學識、書法和為人都很敬佩。吳與張自忠、馬占山等抗日將領過從甚密,馬占山來津住在他家。他與前國務總理潘復在津共同經營鹽務,來往密切。他與前海軍大臣、光緒皇帝的弟兄載洵關係很好,走動較勤。
吳毓麟非常重視子女的教育。他教育子女要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不要依靠先人給遺留下什麼金銀財寶,那都是靠不住的。他聘請有名的教育家鄭菊如老先生教授子女國文,留學美國的張瑞珍女士(與宋美齡同學)教授英語。

後世紀念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吳毓麟[原交通總長]
1924年直系失敗后,吳毓麟退居天津,住意租界二馬路(今河北區民主道38號,天津市工商管理局)豪華住宅。此宅建於1922年。1930年,吳毓麟將住了近十年的宅邸,賣給了熱河省政府主席湯玉麟。1931年,他租賃了特一區12號路的一所德式洋樓(今河西區解放南路292號,原市檢察院)。
此宅邸是著名實業家莊樂峰的,建成於1931年,佔地6.002畝。該址原有磚木結構樓房三幢,計北摟二幢,南樓一幢。北樓前後兩幢均為三層並相互連通。南樓較小,為兩層。大樓周圍有10多間房屋。北樓與南樓之間為庭院花園,有一條長廊連接。北樓裝飾考究,前樓首層客廳裝飾有各式人物彩繪,外窗裝有彩色玻璃。前樓有地下室,沒有井道一口,據說可通往海河。吳毓麟和續妻住一樓。兒子吳振宏、吳季光和守寡的嫂子及子女等分住二樓。三樓存放雜物、箱櫃並特辟一室專供祖先牌位。地下室及周圍住房專供男女僕人及親友們居住。
日偽時期日本憲兵曾佔用此房。抗戰勝利后,蔣介石來津曾住過這幢小洋樓。解放時,此宅邸為徐鵬志房產。
解放后,1950年1月市公產清管局依法沒收此宅邸。該宅邸由市財經委員會使用,1955年改由市人民檢察院使用。現北樓前後兩幢基本保留原貌。前樓首層和二層正面原來的前廊均改成房間作辦公使用。前後共有用房80間,建築面積2723.78平方米。原來的南樓及庭院長廊已拆除,於1983年新建框架結構六層新式辦公樓一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