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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近代數理邏輯學家

王浩(1921年5月20日—1995年5月13日)數理邏輯學家。祖籍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生於山東省濟南市。1939年畢業於現山東省濟南第一中學,進入西南聯大數學系學習,師從金岳霖先生。1943年獲學士學位后又入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哲學部學習,1945年以《論經驗知識的基礎》的論文獲碩士學位。王浩在中學時代就對哲學有興趣,念初中時他在父親的建議下閱讀過恩格斯的著作《反杜林論》和《路德維希·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1946年,王浩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在那裡見到了當代美國著名哲學家、邏輯學家奎因(W.V.Quine),並隨即開始學習他創立的形式公理系統。兩年時間即獲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在哈佛短暫教學之後赴蘇黎世與貝奈斯(Paul Bernays)一起工作。1954-1956年,在牛津大學任第二屆約翰-洛克講座主講,又任邏輯及數理哲學高級教職,主持數學基礎討論班。1961-1967年,任哈佛大學教授。1967-1991年,任洛克菲勒大學邏輯學教授。20世紀50年代初被選為美國科學院院士,后又被選為不列顛科學院外國院士。1983年,被國際人工智慧聯合會授予第一屆“數學定理機械證明裡程碑獎”,以表彰他在數學定理機械證明研究領域中所作的開創性貢獻。著有《數理邏輯概論》、《從數學到哲學》、《哥德爾》、《超越分析哲學》等專著。

人物關係


人物經歷


高中時他偶然讀到金岳霖編寫的《邏輯》(1935),其中約80頁介紹羅素(B·Russel)的名著《數學原理》第一卷的內容,他認識到這些內容既有趣又易懂,因此決定:應該首先嘗試學習較容易的數理邏輯,為以後學習辯證法作基礎準備。大學一年級,他旁聽了王憲鈞的符號邏輯課,系統地學習了《數學原理》第一卷。並通過閱讀希爾伯特·阿克曼的《數理邏輯基礎》(1938年版)學習德語。此後又閱讀了希爾伯特·貝爾納斯的《數學基礎》(兩卷集,1934年版)的第一卷。1942年他聽了沈有鼎講授維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1889~1951)的《邏輯哲學論》(Tractatus,1921)課,閱讀了卡納普(R·Carnap)的《語音的邏輯句法》(1934年版),並開始撰寫關於休謨的歸納問題的論文。王浩在回憶這段緊張而有意義的學習生活時說:1939年到1946年我在昆明,享受到生活貧苦而精神食糧豐盛的樂趣。特別是因為和金(岳霖)先生及幾位別的先生和同學都有共同的興趣和暗合的視為當然的價值標準,覺得心情愉快,並因而能夠把工作變成了一個最基本的需要,成為以後自己生活上主要的支柱。我的願望是:愈來愈多的中國青年可以有機會享受這樣一種清淡的幸福!讀書期間(1943~1946年),王浩還兼任過數學教員。

突出貢獻


根據奎因的建議,論文的題目取為《經典分析的經濟實體論》(An Economic Ontology for Classical Analysis)。1947年開始擔任奎因的高等邏輯與語言哲學等課程的助教;1948年獲理學博士,並繼續留在哈佛大學;1948~1951年任初級研究員,195l~1956年任助理哲學教授。1949年奎因暫離哈佛期間,王浩接替他開設高等邏輯課,用一種相當完備的方法介紹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

工作生涯


1950~1951年期間,王浩赴瑞士蘇黎世聯邦工學院數學研究所,從事博士后研究。1954年以洛克菲勒基金會研究員的身份去英國。1954~1955年在英國牛津大學主持第二屆約翰·洛克哲學講座。1956年獲牛津大學巴利奧爾學院碩士。1956~1961年任牛津大學數學哲學高級講師。期間曾主持一討論班,討論維持根斯坦的《對數學基礎的看法》。牛津大學哲學家中的領頭人物大多數參加了這個討論班。1961~1967年回到哈佛任數理邏輯與應用數學教授。l967年以後在洛克菲勒大學任數學教授,並主持該校的邏輯研究室。l975~1976年曾到普林斯頓高級研究所訪問和工作。

擔任要職


1953年起,王浩開始計算機理論與機器證明的研究。因為一方面他敏銳地感覺到被認為過分講究形式的精確,十分繁瑣而無任何實際用處的數理邏輯可以在計算機領域發揮極好的作用;另一方面由於新中國的成立,他想多學點有用的東西以便將來回來報效祖國。為此他曾兼任巴勒斯公司的研究工程師(1953~l954年)、貝爾電話實驗室技術專家(1959~1960年)、IBM研究中心客座科學家(1973~l974年)等一系列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