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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

安徽黃山市長春社古建築

長春社位於村南,始建於宋,明嘉靖年間重修,為呈坎羅氏以及附近村落百姓祭祀土地神、五穀神的場所,由門前社屋坦、門廳、兩廡廊、正堂、寢殿及前後天井組成,正堂南北設夾室,后寢梁枋上有花鳥彩畫。現為安徽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建設沿革


長春社是古徽州僅存的社屋類公共建築,該建築是宋中興年間遷建於此,明中期由羅震孫等人首創捐資,清代時修葺。

文物遺存


長春社由門坦、五鳳樓、大堂、祭殿四個部分組成,總面積1100平方米,時為古徽州之最,門首縣掛著藍底金字“長春大社”四個大字,原系蘇東坡所書,可惜那匾在文革期間被毀,大門“五鳳樓”上六隻鳳凰造型不一,翹首眺望,加之整體結構的別緻活潑,觀之令人耳目一新,欲不能;走進祭殿遠觀一片紅梁、柱等均為紅色,為古代建築所罕見,梁架之上滿布彩繪,精美絕倫,色彩清晰。靠牆的基座上供有土地神及五穀神,還有孫權之子孫和的坐像,逢節祭日進貢燒香之人絡繹不絕。中進莊重古相,全為黑色、黑柱、黑當選與末進反差極大,顯示村民祭拜的氣氛非常嚴肅。

文物價值


這裡最熱鬧的當屬每年正月十五及九月初九,一是祈求好年時;二是為慶祝好年景,四周村民都要自帶家釀美酒,聚集在長春社祭拜神,並將各寺院、道觀的諸神請下祭壇,打扮裝修一番,備好轎,轎頭彩龍及燈燭抬著諸神出巡,俗稱“抬閣”,並伴以舞龍觀獅,唱社戲,熱鬧非凡,共慶國泰民安。

文物保護


長春社作為古代祭祀土地神和五穀神的一種特殊的公共場所,在徽州已是僅存的實例。它不僅使徽州區黃山市多一處高品位的人文景觀,且對研究徽州宗族、民俗的發展、演變及呈坎的歷史具有重要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對研究我同古村鎮左宗、右社的典型模式的組格,規劃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實例。
1998年5月4日長春社被評為安徽省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