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尾

詞語

跋尾,漢語詞語,指在文末署名。

引證解釋


(1).謂在文末署名。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敘古今公私印記》:“自古及近代,御府購求之家,藏蓄傳授閲翫,其人至多,是以要明跋尾印記,乃是書畫之本業耳。”《新唐書·儒學傳下·褚無量》:“貞觀御書皆宰相署尾,臣位卑不足以辱,請與宰相聯名跋尾。”清·高士奇《題盧徵君嵩山草堂圖》詩:“弘農好古愜真賞,跋尾小印蟠絲紅。”
(2).即跋文。唐·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敘自古跋尾押署》:“貞觀中,褚河南等監掌裝背,並有當時鑒識人押署、跋尾、官爵、姓名。”宋·蘇軾《書諸公送周梓州詩后》:“正孺有書來,欲刻諸公送行詩於石,求余為跋尾。”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史書佔畢四》:“萬曆初,周公瑕游燕中得摹本,知卷為沉存中家物,而跋尾書跡不逮,因為補録之。”聞一多《<山花詩>序》:“因此在詩集后,綴上這一首跋尾式的詩,表明他對於自己的作品的估價。”參見參見“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