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美學
戲劇美學
戲劇學和藝術美學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戲劇學和美學的基礎上,研究戲劇藝術中的美和審美問題的一門新興學科。
戲劇產生於人類社會發展的低級階段,起源於生產勞動、巫術禮儀、圖騰崇拜和對動物習性的摹擬。古希臘的悲劇和喜劇、印度梵劇和中國戲曲,是世界上三大古老的戲劇文化形態。隨著戲劇的出現,人們開始了戲劇理論的研究。產生於公元前4世紀的古希臘亞里斯多德的《詩學》和2世紀出現於古印度的《舞論》,是世界上最早的戲劇理論文獻,包含了豐富的戲劇美學思想。
戲劇美學的創立者,當數法國的美學家狄德羅。他不僅自己創作戲劇,而且撰寫了《論戲劇藝術》《演員是非談》等論著,論述了戲劇創作和戲劇中的美學問題。在狄德羅之後,德國美學家萊辛、康德、席勒、黑格爾等人,進一步發展了戲劇美學思想。
20世紀以來,一大批藝術家在自己實踐和理論的基礎上,形成了現代戲劇美學,大體上可分為四個流派:斯坦尼拉夫斯基流派;布萊希特流派;梅蘭芳流派;現代主義戲劇流派。
戲劇美學以研究如何按照美的規律從事戲劇藝術的創作以及創作主體、客體、本體、受體之間的關係和交互作用為基本任務,具體內容是:戲劇藝術的審美本質和審美特徵;戲劇藝術與現實生活的關係及其形象創造過程;戲劇藝術內容與形式的關係以及形式結構特徵;戲劇藝術的發展過程和戲劇觀念、流派、風格的興替嬗變過程;戲劇藝術的創造規律和應具有的美學品格;戲劇藝術的審美價值和社會功能;鑒賞戲劇藝術的機制、過程、特點、意義、方法等。戲劇美學還可根據所研究的內容和範疇,具體細分為喜劇美學、悲劇美學、導演美學、表演美學、戲劇音樂美學、中國戲曲美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