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品流轉

零售商品流轉

零售商品流轉是指零售企業由批發企業或者生產單位購進工農業產品,供應給城鄉居民和集體消費者的活動。

特點


1、經營品種多,規格複雜直接服務於消費者,且交易次數頻繁、數量零星。
2、交易方式主要是一手錢一手貨的現金交易,成交時間短。
3、除集團購買或貴重商品外,一般不需填制銷貨憑證。
4、依其業務性質一般零售商品都有採用售價金額核演演算法
5、零售貴重商品(金銀手飾)採用售價核算,鮮活商品採用進價金額核演演算法

核算方法


根據零售商品流轉企業經營特點,庫存商品核算一般採用“售價金額核算”方法來反映商品進、銷、存情況。“售價金額核算”又稱“撥貨計價,實物負責制”。這是一種將售價記帳和實物負責制有機結合的核算制度和商品管理制度,其內容有:
1.建立實物負責制
建立實物負責制是實行售價金額核算的基礎。它是指零售企業按商品類別或存放地點劃分若干營業單位,確定其實物負責人。實物負責人對所經營商品的數量和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2.按售價記帳
零售商品的進、銷、存,一律按銷售價格入帳,只記金額,不記數量。“庫存商品”總分類帳總括反映庫存商品進、銷、存情況;明細分類帳按實物負責小組或小組負責人設置,詳細反映庫存商品進、銷、存情況。
3.設置“商品進銷差價”帳戶
由於購進商品按進價付款,而庫存商品按售價記帳,兩者之間就會出現差額。為了反映這種差額的形成、轉銷和結存情況,需設置“商品進銷差價”帳戶。月末,按商品的存銷比倒計算已銷商品應分攤的進銷差價,以確定本期的銷售成果和期末庫存商品實際佔用的資金。
4.健全商品盤點制度
由於“庫存商品”明細帳按售價記帳,只有金額控制,沒有數量指標,因此要核實庫存商品的實存數量和金額,檢查實物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就必須加強對商品的盤點工作。零售企業除月末對庫存商品進行一次定期的全面盤點,以查明帳實相符性外,還需在實物負責人發生變動辦理交接手續時進行臨時的全面盤點,以確定其經濟責任和在商品售價變化時進行及時的局部盤點,以調整庫存商品的帳麵價值

審計內容


零售商品流轉審計是指對零售商品流轉業務及其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所進行的審計。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審查零售商品的購、銷、調、存各個環節是否遵守了國家的財經法紀,有無以次充優、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亂紀行為。
2.審查零售商品流轉中各個環節的運轉是否符合既能保證市場供應,又能達到降低成本支出、節約資金佔用的要求,有無薄弱環節和漏洞。
3.審查零售商品流轉汁划和購銷合同及其執行情況。
4.審查零售商品流轉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項經濟責任制是否得到認真貫徹落實。
5.審查零售商品流轉環節的帳簿設置是否齊全,會計核算是否正確、合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