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抽搐治療

電抽搐治療

電抽搐治療(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 ECT),也稱電痙攣療法,又稱電休克治療(electrical shock therapy),是以一定量的電流通過大腦,引起意識喪失和痙攣發作,從而達到治療目的的一種方法。目前在國外,發達國家均已對傳統電痙攣治療進行改良,即在電痙攣治療前加用靜脈麻醉藥和肌肉鬆弛劑,使病人抽搐明顯減輕和無恐懼感。由於其適應症廣、安全性高、併發症少,因此已作為標準治療,我國一般稱之為改良的電痙攣治療

操作名稱


電抽搐治療

別名


電休克治療

禁忌症


電抽搐治療與胰島素昏迷治療的禁忌證大致相同。顱內腫瘤及其他原因所致之顱內壓增高,利血平治療期間及晚期妊娠,均為絕對禁忌症。妊娠6個月內及體質較肥胖的患者,仍可酌情採用。

用品


電抽搐機,包有數層紗布的壓舌板、凍膠,毛巾,氧氣筒,急救用品及注射器等。

準備


1.每次治療前,經治醫師應開具治療醫囑。督促患者排空大小便,做好治療前的準備工作;消除顧慮,爭取合作,尤為重要。
2.治療必須在空腹或餐后4h進行。
3.除去活動的義齒、眼鏡、手錶及金屬髮夾等。
4.測量血壓,並記入電抽搐治療記錄單。注意有無發熱、嘔吐及腹瀉等情況。

方法及內容


1.患者仰卧治療台上,四肢自然伸直。兩肩胛間相當於第4-8胸椎椎體處墊以砂袋,以防治療時發生脊椎壓縮性骨折。
2.助手二人分立患者兩側,適當按壓肩、肘、髖、膝諸關節,以防引起脫位、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等。
3.醫師站立於患者頭部之右側,用包有數層紗布的雙層壓舌板置於患者一側上、下磨牙之間,並囑其咬緊。以右手拇、示二指捏住壓舌板,其餘三指及掌部固定患者的下頜部。左手按壓后枕部,與固定下頜的右手對應用力,以固定頭部。如患者不合作,不願張口,可將壓舌板置一旁,右手依上述手法保護其下頜部。待抽搐發作張口時,迅速將牙墊塞入,但應注意防止咬傷舌尖及口唇等。
4.將塗有導電凍膠或生理鹽水之兩電極,分別置於患者兩顳顬部。上述各項準備就緒后,施術醫師即可通電治療。交流電抽搐機,一般用90~120V電壓,通電時間為0.3~0.6s;脈衝電抽搐機,一般用40~60mA電量,通電時間為1~2s。如使用交流電抽搐機,一次通電未能引起抽搐發作時,待患者呼吸恢復后,可將通電時間延長,再行通電治療。如仍不成功,則可加大電量及延長通電時間,作第三次通電治療。以引起全身抽搐發作,作為一次有效治療。每次治療,通電一般不宜超過3次。
5.抽搐停止而呼吸尚未恢復之前,即將患者頭部側轉,以利唾液外流;同時進行人工呼吸,以助自動呼吸的恢復。
6.對呼吸恢復緩慢發紺較重者,多因舌根后縮阻塞氣道,可用開口器張口,用壓舌板伸入咽腔,壓迫后縮的舌根使之向前,呼吸阻塞現象可能立即解除。如屬中樞性呼吸抑制,則應給予吸氧、人工呼吸及注射尼可剎米山梗菜鹼等。
7.治療中如發生下頜關節脫位(下齒列向前,咬不緊壓舌板),此時,應立即以裹有數層紗布的雙手大拇指,伸向患者口腔內,分別置於患者兩側下齒列後部,並平均用力將下頜向下按壓,然後稍用力推向後上方使之複位。複位后將拇指迅速撤離,以防被咬傷。亦可採用口腔外整復法:先在兩側耳前觸摸,當摸到脫位的下頜骨的髁狀突后,以雙手拇指置髁狀突上方,先用力向下按壓,然後稍用力推向後上方使複位。複位時可聽到卡嚓聲,並見下齒列複位。
8.治療后至意識恢復前,要加強護理,防止跌傷。治療后如訴說頭昏痛,多可逐步減輕,無需處理。如頭痛較重,且持續時間較長,應仔細作神經系統檢查,並給予對症處理。訴說背痛時,檢查脊椎棘突有無壓痛或叩擊痛,必要時攝脊椎片。
9.電抽搐治療一般每周2~3次,8~10次為一療程。每次治療后,將治療經過情況填入電抽搐治療單。療程完畢后,作治療小結。

併發症


電抽搐治療併發症的發生率並不高,但一旦發生,後果較為嚴重,故應予重視。
1.骨折與脫位 常見脊柱壓縮性骨折,其次為四肢骨折,若發生骨折,須停止電療,做骨科治療;若下頜脫臼,應立即手法複位,複位后不影響治療。
2.呼吸停止 一般在抽搐停止約10s后,呼吸即可自動恢復。若30s后呼吸仍未恢復,則須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進行搶救。為預防呼吸恢復不佳或呼吸停止,可在療前注射洛貝林 1支。
3.循環虛脫 在治療后,如發現患者皮膚蒼白、血壓下降、脈搏細速,應迅速注射中樞興奮葯和強心藥,如腎上腺素、尼可剎米、咖啡因等。並應仔細尋找和發現導致虛脫的因素,給予及時處理,必要時應停用電休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