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項目
目標項目
目標項目是目標方針的 具體化,具體的規定了管理組織系統為實現目標方針在各個方面應達到的 主要要求和水平。目標項目的預期結果通常用目標值來表示。
只有方針而不具體化為目標項目,方針就成了一句空話;同時也只有根據方針確定具體目標項目,才能正確的指導人們的行動,才能保證方針的實現。因此,目標方針和目標項目是緊密聯繫,不可分割的。
目標項目的類型依不同的劃分方法而異。按目標的性質劃分,有戰略性目標和戰術性目標。按目標的時間劃分,有長期、中期、短期目標。
確定目標項目的具體要求有:
1、將長期、中期和短期目標項目銜接起來。
2、目標項目的個數不宜過多。
3、目標項目要分清主次。
目標項目的內容隨著管理組織系統的不同性質或不同時期而不同。一般來說,在同一性質的管理組織系統中,目標項目的內容大體應包括如下幾個主要方面:
一、企業單位的目標項目主要包括:
1、生產經營目標(效益目標)。具體內容可用產品產量、質量、品種、產值、利潤額和上繳利稅來表示。
2、科研和新產品開發目標(發展目標)。包括新產品的品種、科研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以及機械化、自動化程度的提高等方面的成果。
3、人才培養目標(發展目標)。指培養人才、開發人才方面的成果。可用人才的培養與開發的數量來表示。
二、事業單位的目標項目主要包括:
1、業務建設目標。它反映為實現本單位的基本任務應達到的成果和業務工作水平,包括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工作和業務建設。
2、發展目標。包括事業單位的組織體制建設和改革,業務建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的規劃等應達到的成果。
3、效益目標。指各項業務工作的工作效率、社會經濟效益等應達到的水平。
4、福利目標。包括人們的 公共福利項目與設施建設應實現的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