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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典》、《通志》等的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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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
《通典》、《通志》等的合稱
文獻中的三通 指唐朝杜佑的《通典》、宋朝鄭樵的《通志》、元朝馬端臨的《文獻通考》。通典、通志、文獻通考的合稱。又與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獻通考、清朝續文獻通考合稱為「十通」。
杜佑《通典》
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十通”之一。德宗貞元十七年(801年)編成,歷時三十餘年。本書記錄上起黃虞時代,下迄唐玄宗天寶末年典章制度之沿革,其中於唐代敘述尤詳。全書200卷,附考證1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等8門。
杜佑著《通典》確立了典制體政書的體例,成就最高的一部典章制度專史,對後代政書的編撰影響極大,接下來的“三通”、“續三通”、“清三通”,乃至於“十通”完全仿照了《通典》的體例,而且制度史的另一個寫法——“會要”,也是受了通典的影響。
《通典》的體例仿效正史紀傳體中的志、書,將斷代體改為通史體,專門記載歷代政經等制度沿革變遷的典志體史書。杜佑在篇首加上序言,篇中遇有需要進一步解釋或申明的地方,特標出“說曰”、“議曰”、“評曰”。馬端臨對《通典》評價極高,他認為《通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歷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通典》:“每事以類相從,凡歷代沿革,悉為記載,詳而不煩,簡而有要,元元本本,皆為有用之實學,非徒資記問者之可比。”
鄭樵 《通志》
《通志》二百卷,南宋鄭樵撰,是上古到隋唐的紀傳體通史,包括帝紀、后妃傳、年譜、略、列傳五部分。多抄錄前史和《通典》,惟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本五略系首創。紀、傳所據的舊史書有已經失傳的,可據以校勘現在流行的本子。二十略是本書的精華。
馬端臨《文獻通考》
《文獻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宋末元初馬端臨撰,記載自上古至宋寧宗時期歷代典制沿革,分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經籍、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帝系、封建、象緯、物異二十四門。《文獻通考》簡稱《通考》,除因襲《通典》外,並採取經史、會要、傳記、奏疏、當時人的論議和其他文獻等,內容比《通典》豐富,所記宋朝制度更加詳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