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亞英
深圳大學法學院院長
黃亞英,男,法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1988年起在西北政法學院任教。
1993年破格晉陞法學副教授。
1994年報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任國際法碩士生導師。
1999年晉陞法學教授。曾任西北政法學院國際法專業研究生導師組長。
1998年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高級訪問學者、
2001年香港大學訪問學者。
2003年調入深圳大學法學院任職。
黃亞英教授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長達近20年,有豐富的教學經驗。主講過國際私法、海商法、國際經貿法案例、國際公法等多門課程。曾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國際法年刊》、《法律科學》、《法學雜誌》、《政法論壇》、《政治與法律》等法學類核心刊物發表數十篇學術論文,其中多篇還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轉載。曾獲得西北政法學院全校課堂教學評比一等獎、司法部科研優秀論文獎、陝西省政府哲社優秀成果獎、中國法學會優秀成果一等獎。從1994至今已連續招收和培養10多屆國際法碩士研究生,其中已有多位正在攻讀或已經獲得國內外著名學府的博士學位。他在多年的教學研究和研究生培養工作中,力主並倡導理論結合實踐、求真務實的學風,密切關注國內外案例和我國的司法、仲裁動態,積極參與重大疑難案件和法律問題的研討、諮詢、論證。他還率先提出了我國的司法解釋具有特殊判例法價值的觀點。近年的主要學術研究領域是信用證與國際金融結演演算法律問題、國際經貿仲裁法律問題等。
2015年7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黃亞英為深圳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