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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

國家一級文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又稱“開國大印”,由治印高手張樾丞鐫刻,屬國家一級文物,現被陳列在中國國家博物館。這枚新中國第一大印為方形圓柄,印面邊長9、章體厚2.5、柄長10.9厘米,銅胎鑄字。整體造型有氣勢,15個字的宋體印文搭配對稱、嚴謹,印痕字跡雋秀清晰、美觀大氣。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國務院為最高國家權力執行機關。至此,開國大印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全部上繳給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

歷史背景


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內領導國家政權”。中央人民政府印是國家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頒發各種法令、命令、指示和行使其他權力時鈐印公文的憑證信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1949年6月新政協籌備會常務委員會成立后,周恩來就委託陳叔通邀請治印名家為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和下屬機構治印,實際上副秘書長齊燕銘主抓了國印等的籌劃和研製工作。9月27日後,國印“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印文正式確定。10月27日,政府印鑄問題最後討論稿上交,經毛澤東和周恩來審批后,國印即交付刊鑄,31日上午九時鐫刻完成上交並被使用。
新中國的開國大印“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與金鑄玉制、炫耀家天下威權的封建王朝的傳國玉璽相比,這方材質普通的印章彰顯了共和國權力歸於人民的現代國家信念,它莊重而神聖。
開國大印印樣(資料片)
開國大印印樣(資料片)

國印情結


新中國的開國大印,彰顯了共和國的神聖權力屬於人民的新理念,其設計、鍥刻者是當時名震京城的篆刻大師張樾丞。
張樾丞,名福蔭,以字行,河北新河縣南小寨村人。1883年12月13日出生於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在村中讀過幾年私塾,略通文墨。1961年1月15日,張樾丞以78高齡走完了他的生命旅程。
張樾丞在北京琉璃廠開設一家圖章墨盒店“同古堂”,名聞遐邇,京津地區的名人都以能擁有張氏刻印為榮。北京大學授學位用的章、中央銀行發行的紙幣上面的“中央銀行總裁印鑒”,均為張樾丞所刻。新中國建立初期,實行集體元首制,即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內領導國家政權”。刻制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大印是籌建新中國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周恩來的主持下,設計、鍥刻國印的工作最後交給了具有傳奇色彩的張樾丞。
1949年6月,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期間,籌備會副秘書長齊燕銘拜會了張樾丞。之後,張忙著翻閱資料,找印譜。幾天後,他畫出了四張隸、宋、漢篆、秦篆四種字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的樣本,送到了北京飯店。周恩來親自策劃審定,毛澤東確定了印鑒的字體。后經參加籌備會的代表們討論、常委會最後研究確定用宋體字的印樣。張樾丞知道這一消息,很是激動,說:“毛澤東這個人了不起,歷朝歷代的國印都是篆書體,他卻定為宋體。宋體字好哇,老百姓都能看得懂,容易認。共產黨的心裡果真是念著老百姓的。”
兩天後,國印鍥刻好了。這方新中國的第一方國印是普通的銅印,印面方形,方9厘米,厚2.5厘米,圓柄長10.9厘米,比政務院、中央軍委、高檢、高法等印都要大。按照特殊規定,不許打樣留底,而且印章的四個角都留有高台,待正式使用時磨平,即啟封。國印的印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背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印,1949年11月1日第一號”。

文物珍藏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務院為最高國家權力執行機關。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和下屬行政機關印信全部上繳給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1959年5月,國務院秘書廳將這批政府印信撥交給中國革命博物館(現中國國家博物館)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