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單融資
倉單融資
倉單融資(Warehouse Financing)又稱為“倉單質押融資”,是指申請人將其擁有完全所有權的貨物存放在商業銀行指定的倉儲公司(以下簡稱倉儲方),並以倉儲方出具的倉單在銀行進行質押,作為融資擔保,銀行依據質押倉單向申請人提供用於經營與倉單貨物同類商品的專項貿易的短期融資業務。
什麼是倉單融資?
貸款按照有無擔保一般分為 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其中 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一般來說,銀行認可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動產如房屋、廠房、機器設備等,質押物主要是銀行存單、國債等有價證券。儘管生產企業或商業企業的存貨也具有一定的價值,理論上也可以進行抵押,但是由於銀行難以對存貨進行有效的監管,同時缺乏對存貨市場價值的評估,一般銀行不願意接受存貨抵押借款的方式。這樣,對於那些缺乏合適抵押品的企業,儘管其擁有大量的存貨,卻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都存在這種尷尬的局面。
倉單融資實質是一種存貨抵押融資方式,通過銀行、倉儲公司和企業的三方協議,引入專業倉儲公司在融資過程中發揮監督保管抵押物、對抵押物進行價值評估、擔保等作用,實現以企業存貨倉單為抵押的融資方式。
倉單融資適用於流通性較高的大宗貨物,特別是具有一定國際市場規模的初級產品,如有色金屬及原料、黑色金屬及原料、煤炭、焦碳、橡膠、紙漿以及大豆、玉米等農產品。任何特製的商品、專業機械設備、紡織服裝,家電等產品,一般難以取得銀行倉單融資的機會。
目前香港、新加坡等銀行及國內外資銀行主要是向國外貿易商或國內公司設在境外的窗口公司提供保稅貨物倉單融資。近年來,國內也有一些外資銀行與國內銀行合作,以在國內非保稅倉庫暫時存倉的進出口貨物為抵押,向國內企業設在境外的窗口公司提供倉單融資,並最終貸款給國內企業。
是一種自償性貸款
倉單融資與特定的生產貿易活動相聯繫,是一種自償性貸款。一般的,貸款隨貨物的銷售實現而收回,與具有固定期限的流動資金貸款、抵押貸款相比,周期短、安全性高、流動性強。
適用範圍廣
倉單融資不但適用於商品流通企業,而且適用於各種生產企業,能夠有效地解決企業融資擔保難的問題。當企業缺乏合適的固定資產作抵押,又難以找到合適的保證單位提供擔保時,就可以利用自有存貨的倉單作為質押申請貸款。
質押物受限制程度低
與固定資產抵押貸款不同,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受限制程度較低,貨物允許周轉,通常可以採取以銀行存款置換倉單和以倉單置換倉單兩種方式。質押物受限制程度低,對企業經營的影響也較小。
較高的風險監控能力和較高的操作技能
倉單融資業務要求銀行有較高的風險監控能力和較高的操作技能。倉單融資中,抵押貨物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由於銀行一般不具有對實物商品的專業管理能力,就需要選擇有實力、信譽高的專業倉儲公司進行合作。同時,銀行需要確認倉單是否是完全的貨權憑證、銀行在處理倉單時的合法地位、抵押物價值的評估等問題。
倉單融資是現代生產經濟條件下企業物資流動、經營活動與銀行融資活動有機融合在一起的、多方得益的一種融資模式。
對融資企業的作用
通過以存貨作抵押,解決了中小企業缺乏固定資產作抵押、擔保難的問題,盤活了存貨資金,有助於企業獲得銀行貸款支持;存貨資金的盤活,使企業的存貨周轉速度加快,有助於企業獲取採購的主動權,同時能夠使企業增加銷售客戶,擴大市場份額;存貨資金的盤活,也就是經營資金的節約;通過與銀行的融資活動,能夠為後續的融資活動奠定良好的基礎。
對倉儲公司的作用
通過與銀行的合作協議,通過提供保管、監管、保證服務,為服務企業獲得銀行融資提供了保證,從而能夠加深倉儲公司與服務企業的業務合作關係;通過提供金融服務功能,可以增加倉儲公司的客戶數量。
對銀行的作用
通過三方合作,解決了存貨抵押監管難的問題,通過倉儲公司的保管、保證,有助於實現信貸風險控制的目標,擴大業務範圍,增加客戶規模。質押融資與信用融資相比,有倉儲公司負責監管,質押物變現能力強,因此,信貸資金風險較低。而且在貸款收益之外,還可以獲得包括結算、匯兌差價等中間業務收入。
通過倉單融資開展金融服務,對於中小企業、銀行、第三方倉儲公司(或物流公司)都具有重要作用,不僅有助於提高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而且能夠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擔保難、抵押難的貸款問題,提高銀行的資源分配效率。
倉單融資在實踐中有多種做法,為了滿足企業的需求,便利企業融資和經營,銀行也在不斷創新,不斷在倉單融資模式的基礎上拓展新的融資模式。目前國內外金融機構的倉單融資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倉單質押貸款的基本模式
倉單質押貸款,是製造企業或流通企業把商品存儲在倉儲公司倉庫中,倉儲公司向銀行開具倉單,銀行根據倉單向申請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貸款,倉儲公司代為監管商品。開展倉單質押業務,既解決了借款人流動資金不足的困難,同時通過倉單質押可以降低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保證貸款安全,還能增加倉儲公司的倉庫服務功能,增加貨源,提高倉儲公司的經濟效益。
流程:(1)企業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按照銀行要求把貨物存放在銀行指定的倉儲公司;(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交企業交存貨物的倉單,進行質押,承諾將保證貨物的完好,並嚴格按照銀行的指令行事;(3)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4)企業實現貨物的銷售,購買方(客戶)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5)倉儲公司根據銀行的指令,向購買方移交貨物;(6)企業歸還銀行的貸款本息。
倉單質押貸款實質是存貨抵押貸款,由於銀行難以有效地監管抵押物,就需要藉助第三方倉儲公司形成的倉單,以及倉儲公司提供的保管、監督、評估作用實現對企業的融資。在實踐中,以倉單質押模式為基礎,通過拓展倉儲倉單的範圍、強化倉儲公司擔保職能、以未來倉單作質押等,又可以形成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統一授信擔保貸款和保兌倉融資模式。
2、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是在倉單質押貸款融資基本模式的基礎上,對地理位置的一種拓展。倉儲公司根據客戶需要,或利用全國的倉儲網路,或利用其他倉儲公司倉庫,甚至是客戶自身的倉庫,就近進行質押監管,提供倉單,企業根據倉儲公司的倉單向銀行申請借款。
異地倉庫倉單質押貸款充分考慮客戶的需要,可以把需要質押的存貨等保管在方便企業生產或銷售的倉庫中,極大地降低了企業的質押成本。
保兌倉融資模式
保兌倉或稱買方信貸,相對於企業倉單質押業務的特點是先票后貨,即銀行在買方(客戶)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后開出承兌匯票,收票人為生產企業,生產企業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向銀行指定的倉庫發貨,貨到倉庫後轉為倉單質押。在這一模式中,需要生產企業、經銷商、倉儲公司、銀行四方簽署“保兌倉”合作協議,經銷商根據與生產企業簽訂的《購銷合同》向銀行交納一定比率的保證金,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用於向生產企業支付貨款,由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承兌擔保,經銷商以貨物對第三方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承兌匯票后,生產企業向保兌倉交貨,此時轉為倉單質押。
流程:(1)經銷商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並支付一定保證金;(2)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承兌擔保;(3)經銷商向倉儲公司提供反擔保;(4)銀行向生產企業開出銀行承兌匯票;(5)生產企業按照匯票要求,向倉儲公司交貨;(6)倉儲公司提貨、存倉,並向銀行簽發倉單;(7)在倉單融資期限內,經銷商向購貨方銷售貨物;(8)購貨方將貨款匯入銀行的企業賬戶,歸還經銷商的質押貸款;(9)根據銀行指令,倉儲公司向購貨方移交貨物。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是指銀行根據倉儲公司的規模、經營業績、運營現狀、資產負債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把一定的貸款額度直接授權給倉儲公司,再由倉儲公司根據客戶的條件、需求等進行質押貸款和最終清算。倉儲公司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並直接利用信貸額度向相關企業提供靈活的質押貸款業務。銀行則基本上不參與質押貸款項目的具體運作。
統一授信的擔保模式有利於企業更加便捷地獲得融資,減少原先向銀行申請質押貸款時的多個申請環節;同時也有利於銀行充分利用倉儲公司監管貨物的管理經驗,通過倉儲公司的擔保,強化銀行對質押貸款全過程監控的能力,更加靈活地開展質押貸款服務,降低貸款風險。
1、供貨商與貿易公司簽訂購貨合同。
2、貿易公司作為借款人向融資銀行繳納保證金,請求該銀行開出信用證。
3、融資銀行開出以供貨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並由供貨商所在地銀行通知信用證。
4、供貨商審證后發貨。
5、供貨商將包括提單在內的全套L/C要求的單據交至供貨商所在地銀行。
6、供貨商地銀行向開證行即融資銀行交單。
7、融資銀行作為開證行在審核單據無誤后付款。
8、供貨商所在地銀行向供貨商劃撥款項。
9、融資銀行將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提單交給物流公司。
10、物流公司提貨,存倉,並簽發倉單給融資銀行。
11、在倉單融資期內,貿易公司向境內進口商轉售貨物;
12、境內進口商向貿易公司支付貨款。
13、貿易公司用該貨款償還銀行貸款。
14、融資銀行向物流公司發出指令,要求放貨給貿易公司。
15、貿易公司結清有關倉儲費用。
16、物流公司向貿易公司放貨。
17、貿易公司向進口商放貨。
在這種倉單融資方式下,在融資開始前,融資銀行、貿易公司與物流公司簽訂保稅倉庫抵押物管理協議,融資銀行與貿易公司簽訂倉單融資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