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受
潘受
潘受(1911.1.26—1999.2.23),原名潘國渠,福建南安人,生於1911年1月26日。1930年19歲南渡新加坡,初任《叻報》編輯,1934年起執教於華僑中學、道南學校及馬來亞麻坡中華中學,及任道南學校校長6年(1935~1940)。他自己並沒有受過正統大學教育。1955年南大校長林語堂離校,受委出任大學秘書長,渡過一段沒有校長主持校務的最艱苦的4年,直至1959年第一批437名學生畢業,才辭去職務。
1982年出版書法集三冊,新加坡國立博物館於1984及1991年(慶祝80歲大壽)兩次為他舉行書法展覽。他的書法廣受各界喜愛與尊崇,除東南亞各地外,在山東曲阜孔廟、西安碑林、武漢黃鶴樓等地都可看到的墨寶。
潘受也愛好寫作及詩歌創作,他曾於1928年參加中國“全國拒毒論文比賽”榮獲第一名(北大蔡元培校長為主任評選),早年喜寫白話詩,青年時期才致力於古典詩詞的創作,已出版《海外廬詩》(1970)、《雲南園詩集》(1984)、及厚八百頁的《潘受詩選》(1997),其中共有詩詞1300餘首。
潘受的書法與文學造詣,受到國內外文化界重視。
1985年獲巴黎“法國藝術沙龍”(Salon Artists Francais)金質獎;
1986年獲新加坡政府文化獎章;
1991年又獲法國國家藝術與文學(Officer des Art et des Letters)勳章;
1994年獲新加坡卓越功績勳章(P.J.G.);
1997年獲亞細安文化獎(ASEAN Cultural Medal);
1998年獲新加坡書法家協會榮譽獎章,同年南洋理工大學頒授名譽文學博士榮銜。
潘受1999年2月23日逝世,享壽89歲。
1911 生於中國福建南安,原名潘國渠
1927 福建泉州培元中學畢業
1930 南來新加坡
1930-39 任《叻報》編輯,先後在新加坡華僑中學、道南學校及麻坡中華中學執教和擔任校長
1940-50 返回中國從商
1953 任新加坡南洋大學執行委員
1955-60 任南洋大學秘書長
1960 退休,從事文化藝術研究及創作
1970 南大中文學會出版《海外廬詩》(1985年及1986年再版)
1980 出版《潘受行書南園詩冊》
1983 出版《潘受近書三跡》及《墨跡大觀》
1985 獲巴黎大皇宮“法國藝術沙龍”金質獎
1986 獲新加坡文化獎
1991 獲法國最高文學藝術勳章
1994 獲新加坡政府最高勛績獎章
1995 新加坡政府宣布為“國寶”
1995 出版《潘受詩書回顧》
1997 獲亞細安文化獎
1998 南洋理工大學頒名譽文學博士榮銜
1998 任中國福建泉州黎明大學榮譽校長
1999 逝世
潘受獻身他熱愛的中華文化,數十年如一日。他在中國書法和詩詞上的優異成就,為東南亞華人的精神文明提供了寶貴的文化資產;他在藝術和文學方面的高深修養,更成為傳統中國知識分子的典範。1995年,新加坡政府為肯定潘受的對國家文化與教育的卓越貢獻,正式宣布他為國寶。1998年,潘受於得知南洋理工大學將授以名譽文學博士之時,特地請見新聞及藝術部長楊榮文准將,表示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應該接受這項榮譽,因為他的貢獻是在“南洋大學”,而非“南洋理工大學”。楊部長認為南大精神仍然活在南洋理工大學校園裡,鼓勵他接受。在頒授典禮中,潘受主張恢復南洋大學校名,可見他對南大感情的深厚。他的呼籲,獲得東南亞華人社會熱烈的反響。
潘受:一段未曾公開的往事陳聲桂
聯合早報《話廊版》於3月6日發表李慧玲的鴻文:《潘受的南大淚痕——一段未曾公開的訪談錄》。
李文發表后的幾個晚上,想到該文有“88歲的老人自嘲‘當年是強盜,後來成了國寶’”。住事歷歷,我每晚幾難入夢。3月13日晚上新加坡藝術總會常年晚宴,何家良會長移樽到我這一桌,大家又不期然地說及潘先生逝后的話題。
他對當年支持我協助潘先生申請公民權的事,記憶猶新。我因此決定乘幾個相關係的人還健在,敘述16年前的一段未曾公開的舊事:
殖民地政府褫奪潘受公民權
一、李文敘及潘先生的公民權是1958年被褫奪的。文章寫道:“新加坡政府是在25年後,也就是1983年,把公民權歸還給潘老。”我想說明兩點:(1)1958年褫奪潘先生公民權的是英殖民地政府,1983年“歸還”潘先生公民權的是人民行動黨政府。(2)說他是強盜的是英殖民是政府,說他是瑰寶的是行動黨政府。
二、言歸正傳。1982年中,新加坡書協決定組織一個寵大的書法代表團,於次年6月學校長假期間去中國訪問一個月。我與同道們都希望潘先生同團出發。當年9月學校假期中的一天,潘先生對我說,“我真很想出門,但我沒有通行證呀!”我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是個無國籍的人士。
三、潘先生過後在我的催促下向公民權局申請公民權,被約去見面過三次。有一天,他非常激動的對我說:“我每次去會面,他們總是搬出一大堆壘得比我坐下去的人頭還要高的文件,我要澄清及承認。我受不了了,不要申請了。
四、當年的年尾及次年的年初,我輾轉託了好幾位較有身份的公務人員,看看相隔了二十幾年,時過境遷的事,是不是有轉彎的地方。
五、一天,一位貴人相告,叫我寫一封信給當時的內政部長蔡善進律師,信中不要說“潘國渠”,而是說改用“潘受”后的他在書法上的造詣、對書協的貢獻、在書協與外國人的交流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等,並附上圖片、報章佐證;即以他是一個書法家及文化人的角色來申請。我照辦。
六、約有一個多月,這位貴人對我說:“看來有希望了,為了加強你的信件的分量,要以請兩位與書協有關係且在位的政務人員現實性信支持你的要求。
七、我於是到啟祥路教育部找何家良政務次長,到亞歷山大路環境發展找王邦文部長,央請他們二人就我的信件副本所示的內容,分別寫信予蔡善進部長。他們二人都欣然照辦(1999年3月13日晚藝術總會常年晚宴上,家良先生向我同桌的人士提及的便是這事)。
八、 3月的某一天,潘先生來電約我與內人於晚飯後去他的家,並交代我們記得帶著居民證。我們二人到時,屋內除了潘受先生及其夫人鄭文慧女士之外,還有一位楊小姐,連我們一共五人。
九、潘先生說,這次他們(公民權局的官員)見到我很客氣,要我填寫申公民權的表格,說打算重發公民權給我;又說我年歲己大,他們順便幫我申請護照,免得我要多跑一次,所以照片一共得交六張。
十、潘先生說,不懂會不會有人搗鬼,發生變化,所以這張公民權申請表格,便由你的太太及楊小姐做我的保證人,楊小姐也是很可靠的,這樣更加妥貼,你說是不是?
十一、潘先生生於1983年4月初取得公民權及護照時己來不及加入我們出國的隊伍了。5月28日一早他來機場送我們一行28人,入閘門前,他說:“等你回來后,我們一塊兒去吉隆坡。”
十二、我於今年2月23日下午5點陪同潘先生的兒子思穎醫生尾隨二男護士之後,看著潘先生的遺體由三樓3006號加護病房移入樓下的停屍房,交予仵作。臨送上車時,仵作拉開裹屍的長形塑盒的拉鏈給我與思穎醫生看,潘老的嘴巴一如25天來的樣貌——因為插入吸管吸痰而開得大大的。
十三、當晚9點我在眾奉教堂迎接他的靈柩,9點30分思穎醫生到后,才正式安置靈柩。
十四、 26日我送他最後一程。在翡瓏山,德高望重、待潘先生一生至善的李成義伉儷也專程來送。我在潘先生的靈前說,該做的我己做了,可以做的,我會繼續去做。
十五、我從二十多年前潘先生的平平淡淡、簡簡單單,到他最後一刻的風風光光、熱熱鬧鬧,百感交集,我沒有別的話送他,只希望他“乘願再來”。
十六、從他入院前三天的召見(1月27日),到住院25天後辭世,我有用他病房的紙巾抹過他眼角的淚水多次。
讓潘老平平靜靜睡一大覺
十七、許許多多新友舊朋在過去三個星期對潘先生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悼念。我想,大家可否讓老先生平平靜靜的睡一個大覺?他不是說過嗎?“帝王太貴不能仙”,難道我們不想讓他成仙嗎?
十八、再殿一筆:1984年2月在國家博物院舉行《潘受古稀書跡展》,是在李氏基金贊助下,由新加坡書協所主辦的,是潘先生拿到公民權恢復自由身後的一個重要的社會活動。後來一些官方文件及報章報道,將它寫成是新加坡政府主辦的,並不確定。
(作者是新加坡書法家協會會長)
潘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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