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為相
西漢韓嬰所作的文言文
本文是一則典型的儒家教育經典之作。作者通過教誨闡述了為官不貪、忠於國家才能真正盡孝的儒家思想,故事塑造了一位深明大義的母親形象。文章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田子為相三年回家,帶回來一百鎰黃金給母親,受到追問。第二層,母親認為做官也要吃飯,受錢就是不義、不忠、不孝。要趕兒子走。第三層,田子愧慚跑出,把錢還給朝廷,退請就獄,田子復為相,其母受到獎賞。
田子為⑨相,三年歸休①,得金百鎰奉⑩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對曰:“受俸祿也。”母曰:“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親也,儘力至誠,不義之物,不入於館③。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④。”田子愧慚,走出,造⑤朝還金,退請就獄⑥。王賢其母,說其義,即舍田子罪,令復為相,以⑧金賜其母。《詩》曰:“宜而子孫承承兮。”言賢母使子賢也。
①歸休:休假回家。
②鎰:二十兩。
③館:這裡指“家”。
④子其去之:你把這東西拿走。
⑤造:往,到。
⑥就獄:接受處分。就:靠近。
⑦舍:捨棄。這裡指“赦免”。
⑧以:把,拿。
⑨為:擔任。
⑩奉:給。
田子擔任宰相,三年後休假回家,得到很多金子獻給他的母親。母親問他說:“你怎麼得到這些金子的?”他回答說:“這是我當官的俸祿。”母親說:“當宰相三年,難道不吃飯?像這個樣子當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順的兒子侍奉父母應該努力做到十分誠實。不應該得到的東西,不要拿進家門。作為國家的臣子不忠誠,也就是當兒子的不孝順。你把這東西拿走。”田子很慚愧地跑了出去,到朝堂上退還金子,然後請求君王讓自己接受處分。君王認為他母親很賢良,因田子母親的深明大義而高興,於是就赦免了田子的罪,叫他重新當上宰相,把金子賞給了他的母親。《詩經》說:“好好教育你的子孫謹慎小心,使他們代代相傳。”說的是賢惠的母親使子孫賢德。
說
“說”通“悅”,欣賞,喜歡,為……而高興;如“王賢其母,說其義”。
“事”通“侍”,侍奉;如”孝子之事親也”。
館
今義:飯店,旅館;文中古義:房舍,如“儘力致誠,不義之物不入館”。
事
今義:事情;文中古義:侍奉,如“孝子之事親也,儘力致誠”。
安
今義:安定;文中古義:何,怎麼,如“子安得此金?”
是
今義:判斷詞,是;文中古義:指示代詞,這,如“是為人子不孝也”。
親
今義:親人;文中古義:父母,如“孝子之事親也,儘力致誠”。
治
今義:治理;文中古義:處理,對待,如“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
造
今義:製造;文中古義:到……去,如“田子愧慚,走出,造朝還金”。
就
今義:副詞,就;文中古義:靠近,如“造朝還金同,退請就獄”。
舍
今義:房舍;文中古義:免除,如“舍田子罪,令復為相”。
子
(1)名詞,子女,兒子;如“為人臣不忠,是為人子不孝也”。
(2)代詞,對人的尊稱;如“田子造朝還金”。
(3)名詞,古代五等爵位的第四等,如“公候伯子男”。
(4)名詞,地支的第一位,如“子丑寅卯”。
其
(1)代詞,他的,它的;如“王賢其母,說其義”。
(2)語氣副詞,還是;“子其去之”。
1.動詞的用法,“子其去之”的“去”,活用為使動動詞,意思是“使……離開”。
2.形容詞的意動用法,“王賢其母”的“賢”,活用為意動動詞,意思是“以……為賢”“認為……賢”。
1.判斷句式:“是為人子不孝也”是判斷句式;“是”為判斷主語,譯為“這”,“為人子不孝”為判斷謂語,“也”表示判斷,相當於“是”;該分句可譯為“這就是作為子女的不孝了”。
2.省略主語:“所受俸祿也”之中的“所”之前,省略主語“此金”;可補充為“(此金)所受俸祿也”,可翻譯為“(這些黃金)是我得到的俸祿”。
3.省略兼語:“令復為相”之中的“令”與“為相”之間,省略兼語“之”;可補充為“令(之)復為相”,可翻譯為“讓(田子)再做齊國的宰相”。
4.省略介詞“於”:“以金賜其母”之中“賜”之後省略“於”,可補充於“以金賜(於)其母”,可翻譯為“把退給朝廷的金子賞賜給他的母親”。
知錯能改、很孝順。
深明大義、大局為重、大公無私、教子有方、品德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