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明敏

中行江門分行原行長

賴明敏,又名賴敏,男,1952年4月出生,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涉嫌職務犯罪

人物經歷


2001年8月外逃澳大利亞。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號碼A-175/1-2006。
2005年12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
2021年11月,賴明敏回國投案,並主動退贓。

人物事件


涉案事件

賴明敏是中國建國以來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中行開平案的涉案人,該案涉案金額超過40億元。2001年案發後,作為開平支行的上一級分行領導,賴明敏自知涉案,潛逃至澳大利亞。一份2003年江門中級法院刑經初字第18號刑事判決書顯示,經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開平支行的上級單位中國銀行江門分行行長賴敏(賴明敏在國內的曾用名)曾要求建立分行小錢櫃用於發放獎金;同年,為填補江門分行盜用有關科目資金的缺口,賴敏又指使分行財會部經理余鴻斌等三人到開平支行找行長許國俊商討如何填補資金缺口,后開平支行同意支付540萬美元填補該資金缺口。開平市法院2004年發布的一份違法發放貸款罪案資料還顯示,賴敏在任職期間,為逃避稽查和通過離任審計,通過許國俊從開平支行挪用1605萬美元用來填補虧空的資金缺口。

歸案意義

中央追逃辦對外發布《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后,第2名投案的外逃人員。
賴明敏外逃17年,他的歸案是中央追逃辦及其成員單位堅決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追逃追贓決策部署的積極成果,也是廣東省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具體實踐。中央追逃辦負責人再次正告在逃腐敗分子,認清形勢,放棄幻想,早日認罪服法,改惡從善重新做人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