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閥
金融壟斷資本集團
財閥是在同一金融寡頭控制下,結合同族、近親而形成的壟斷資本集團。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金融壟斷資本集團的通稱。
日本在明治維新后,進入資本主義發展時期。20世紀初,壟斷組織有廣泛發展。20世紀30年代前,形成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四大財閥。30年代后,又出現鯰川、淺野、古河、大倉、中島、野村等一批新興財閥。這些財閥以家族總公司為中心,形成“家族總公司—直系公司—旁系公司”的特殊持股關係。
1、指具有強大經濟勢力,能起支配作用的人或家族。
2、財閥,原本指日本戰前的金融資本集團的通稱,主要是指日本19至20世紀的4大企業集團三井商社、住友商社、三菱商社及安田商社。在日本,由於金融資本集團是和濃厚的封建家族關係聯繫在一起的,因而人們習慣於把日本的金融資本集團稱為財閥。
典型的財閥具有幾個特質:首先,一定是緊密的家族企業,企業內主要的資源都掌握在少數人身上,而且彼此擁有血緣關係。第二,企業經營的範圍廣泛,員工眾多,而且占國民生產毛額相當大的比重。第三、財閥旗下通常都有金融業,方便企業調動資金、非法借貸。第四,企業集團內的交叉持股嚴重,公司的經營權經過多次交叉持股后,增加了財閥內的緊密度,方便相互借貸,而且財務透明度減少,不過集團內如果有企業經營不善,也經常互相牽連。第五,財閥通常與政府關係良好,經常獲准經營政府特許的行業,例如石化重工等,而財閥也會透過政治獻金、參選等方式,直接或間接介入政治。
日本在19世紀陸續成立了三井商社、住友商社、三菱商社及安田商社,這四家商社的權力都集中在一個人身上,而公司經營的企業中,大多又任用親戚擔任主要負責人,這四家商社除了工業外,也積極介入金融業,左手控制資本主義中最重要的資本,右手則控制生產工具,勢力非常龐大,通常也會經營政府特許的行業。二次世界大戰後財閥雖然被迫解散,但還是透過交叉持股等方式繼續維繫原來財閥的精神。
20世紀初,隨著生產和資本集中的進一步加強,日本形成了以家族為中心的 三井、三菱、住友、安田四大財閥。它們以家族資本控制的總公司為核心,通過家族總公司—直系公司—准直系公司的持股關係,控制著各經濟部門的直系企業和旁系企業,組成龐大的康採恩。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原有四大財閥的基礎上增加了 鯰川、淺野、古河、大倉、中島、野村等六家新財閥,總稱為 日本十大財閥。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財閥在二戰中擔任了日本帝國主義後援的角色,所以被美軍強行解散。日本的金融資本集團的壟斷核心和統治形式因此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例如,三菱、住友、三井、富士、三和、第一勸業等六大金融資本集團,以各自的銀行為核心,囊括了金融業、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和國際貿易等主要經濟部門,控制了日本的經濟命脈和國家機器。所以,一般人們不再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的金融資本集團稱為財閥,而是像其它資本主義國家一樣稱為財團。
二戰後,泛指家族控制、多角經營、交叉持股甚至介入政治的大型企業為財閥,在韓國等地區財閥具有負面的含意。
在韓國,由於國家管理、生產的需要,後來也逐漸形成三星、現代、大宇、樂金及鮮京等五大財閥,這幾家企業都掌握在同一個家族的手上,經營項目幾乎涵蓋了整個工業與商業,甚至也跨足媒體、政治,社會資源都掌握在這幾家公司手上,單單一個三星集團,就佔了韓國國民生產總值的15%,同時也經營韓國《中央日報》,而現代集團也有《文化日報》作為其喉舌。由於韓國的財閥數量極少只有五個在規模上又遠甚於日本財閥當中的一些小型的財閥,所以英文中特別以財閥的韓語發音的Chaebol來代表“韓國財閥”,有別於一般的財閥Zaibats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