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簡稱市國土局西城分局)是市國土局設在西城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與礦產資源行政管理的派出機構。

機構簡介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西城分局(簡稱市國土局西城分局)是市國土局設在西城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與礦產資源行政管理的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實施國家和本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的監督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並依法負責有關費用徵收和使用的管理;負責市國土局交辦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土地一級開發收購儲備工作。
(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土地登記管理;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地籍檔案的管理;依法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四)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的監督管理和地質環境監測、保護工作,承擔市國土局交辦的地熱資源調查、評估工作。
(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設管理;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七)承辦市國土局和西城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市國土局西城分局設置9個職能科室,另設4個事業單位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保密、安全保衛、外事和接待聯絡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與服務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國土資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信息統計工作。
(三)地籍科
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承擔土地確權、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各類土地登記資料、地籍檔案管理;依法調處各種土地權屬糾紛。
(四)國土資源利用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管理方面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工作,並依法負責有關費用徵收和使用的管理;依法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建設用地預審工作;負責區屬國有企業土地資產處置的審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管理和地質環境監測、保護工作,承擔市國土局交辦的地熱資源調查、評估工作。
(五)重點工程科
負責機關國土資源管理業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和行政服務事項申請,核發各項行政許可和行政服務事項批准文書;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內的中央、駐京部隊和市、區重點工程工作,全程跟蹤服務,參與配合重大項目的推進工作。
服務大廳負責本行政機關行政許可和行政服務事項的受理、結果發放和業務諮詢工作。
(六)財務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會計核算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資源性收費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七)政工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和工會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
(八)執法監察科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方面的執法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案件,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承擔信訪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九)紀檢監察科
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西城區土地利用事務中心
負責西城區土地出讓、劃撥項目批后監管工作;負責西城區閑置土地的台賬建立工作;並根據市局利用中心提供的出讓合同副本,對出讓項目進行跟蹤調查;依據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標準,做好閑置土地監管、地價款收繳、諮詢解答、宣傳培訓等工作;負責對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交易土地出讓金收繳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局要求,辦理土地出讓金收繳及合同簽訂手續;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確保全體工作人員及時掌握最新業務知識;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金融街分中心
承擔西城區金融街區域土地儲備、土地供應、土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等方面的具體實施工作。
(十二)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西城區分中心
承擔西城區(除金融街區域之外)土地儲備、土地供應、土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等方面的具體實施工作。
(十三)北京市西城區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內土地權屬登記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負責轄區內土地徵用、劃撥、出讓、地價評審等土地行政管理方面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